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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牌车司机济南袭警被刑拘 酒驾出现一起打击一起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牛远飞   2015-05-29 09:12:00

关键词: 酒驾 刘某某 民警 袭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

  □记者 牛远飞 报道

  本报济南5月28日讯 近日在网络上盛传的北京驾驶人在济南醉驾并袭警视频的主角,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公安部门获悉,驾驶人刘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立案,同车人员高某某、郑某某因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行政拘留5日。

  2015年5月22日23时37分,市中区交警大队在市中区经十路电力医院门前设点进行酒驾整治,发现一辆车牌号为京NES5**号黑色奔驰商务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轨迹可疑。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刘某某非但没有停车配合检查,反而强行闯卡,被民警截停后,刘某某拒不配合检查,并用身体冲撞民警。后来,正当刘某某接受检查时,同车的高某某、郑某某下车后开始抢夺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扬言自己是北京人,并不断辱骂民警,后被民警制止。

  5月24日,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鉴定所鉴定,刘某某静脉血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犯罪事实清楚。5月25日,市中区交警大队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对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刑事立案,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经市中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高某某、郑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高某某处行政拘留7日,对郑某某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针对此案件,济南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表示,对于涉酒违法犯罪行为,济南交警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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