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批民生新政开始实施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 2015-01-04 09:23:00
山东广播电视台济南1月1日讯(山东台记者 郭鹏)展宏图,开新局。今天,山东有一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新政正式实施。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今天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一个重新修订的省级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法规。新《条例》在老年人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与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年龄范围,由七十周岁以上扩大到六十五周岁以上”、“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等。
今天起,山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并轨运行。医保整合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同时,大病医保将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居民医疗费用超过省规定额度,就可以享受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同时,原新农合20个病种的报销比例不降低。(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 原标题:山东一批民生新政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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