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山东新闻

专项资金不得变相用于发福利 明年统一压减1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高扩   2014-10-11 09:52:00

关键词: 资金规模 资金用途 十三五 一般性转移支付 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报济南10月9日讯(记者 高扩) 我省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思路有了重大转变,今后凡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一律不再安排专项资金。这是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获悉的。

  办法规定,各级要在“十三五”前大幅度压减或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其中对“小、散、乱”、效用不明显、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要坚决取消;对政府有明确承诺或项目尚未建成、需继续投入的,要控制资金规模,设定过渡期限,到期全部取消。

  2015年预算,省级专项资金统一压减10%,收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公共服务支出,力争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达到60%以上,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今后凡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一律不再安排专项资金。现有属于下级政府事权,以及数额相对固定、补助政策和标准明确或带有财力补助性质的专项资金,应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要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加大部门内部和跨部门整合力度,扩大资金整合试点范围。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变相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补贴。

  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