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山东新闻

山东老年人持证可享八项优待

来源:大众网   作者:于潇潇   2014-09-27 11:17:00

关键词: 门票 条例 景点 半价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大众网济南926日讯(记者于潇潇)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持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将享受八项优待。

  具体如下:

  1、就诊、化验、检查、资费、取药优先,需住院治疗的,优先入住;

  2、政府兴办或者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70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70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3、优先、优惠乘坐景区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4、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5、政府举办或者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按照时段免费或者半价;

  6、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7、65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65周岁按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半价乘坐市内交通工具;

  8、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条例》规定,各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应当设置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