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不容"证前抢跑"
来源:大众日报 2014-09-18 09:43:00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需理性认知,“亿元公司”不是随便开
“先照后证”不容“证前抢跑”
日前,省政府下发《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将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10月底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这意味着除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后办许可证件了。
随着先照后证将迈出实质步伐,自3月1日起实施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推向深入。实际上,改革至今的逾半年时间里,对市场活力的激发效果明显,但同时一些新疑问也随之涌现,比如“先照后证”会不会让企业钻了空子?“一元公司”能不能生存?“亿元公司”是不是随意设立?
□ 本报记者 赵小菊
“先照后证”莫心存侥幸
有啥证干啥事
“现在的公司一般是多业经营,‘先照后证’实施后可以取得一项许可开展一项业务,不需要像以前那样所有许可证全办完才能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了。”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邹兴祖介绍。
传统意义上,取得营业执照是开始营业前的最后一道“关卡”,执照上墙立马开门营业。“先照后证”改变了“证”“照”办理顺序,那么营业执照办理之后直接开展业务是否可行?谁来对企业的后续办证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企业最好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已推行“先照后证”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分局副局长王淑杰表示,在具体操作中,一旦企业注册登记,其信息会被系统自动识别推送至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比如开设一家餐饮单位,其注册登记信息会被推送至卫生、环保、消防等各部门,如果相关部门发现一段时间后其仍未前往办理许可证,会进行实地检查,如果已开业,则会被勒令关门停业。“此前杭州的一家餐饮企业到深圳开设新店,取得营业执照后相关许可未办理完毕即开展全部业务,被勒令关门停业。”王淑杰说。
“一元公司”几乎寸步难行
增资是必然选择
公司注册资本限制取消后,一元钱就可以开公司。截至7月底,在我省已注册了26家“一元公司”。
“这些公司分布在8个地市,其中烟台最多,为9家,另外淄博有4家,济南、青岛、潍坊各3家,济宁2家,东营、聊城各1家。”邹兴祖介绍。
“今年3月至6月,全国新登记注册的‘一元公司’共383家,同期,全国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的数量是440.06万户,‘一元公司’所占比例微乎其微。” 辗转全国多个省份宣讲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厦门市工商局外资处副处长汤丽丽对此事颇为关注,8月底到我省为企业详解改革政策时,她表示,这些公司多是由年轻人出于好奇而设立。
“实际上,一元公司几乎寸步难行。所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注册资本为一元,这意味着无论在企业运营中出现多少债务,公司只承担一元的债务,不会有人愿意与之做生意。”汤丽丽介绍。
“一元公司的行为能力是受限的,如果该公司要实现正常运营,增资是必然的选择。”邹兴祖说。
“亿元公司”别随便开
天价认缴意味天价责任
“一元公司”是个极端,“亿元公司”则是另一个极端。“今年3至6月,全国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企业新增了428家。其中注册资本金最高的是一家福建的公司,为5000亿元。”汤丽丽说。
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且认缴资本何时真正缴足由公司内部章程自行约定,显然让一部分人起了“越多越好、彰显实力”的虚荣心思。但实际上,这具有很大风险。
“天价注册资本意味着股东要承担天价责任。”汤丽丽表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发展史上的一大发明,每个股东只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这有力促进了投资热情,也在某种意义上牺牲了债权人利益。
汤丽丽举了一个例子,假设2人各认缴5万元成立一家公司,经过几年的运营,公司资产达到200万,一旦某项业务失败,背负了300万元的债务,最终清算时100万元的缺口还要不要股东全部偿还?不需要,因为股东只需要承担5万元出资额的有限责任。但如果2人各认缴了500万,这100万元的债务则必须加以偿还。
“同时,天价注册资本也意味着巨额的费用开支,因为印花税、股权转让等的相关税费都与之挂钩。而且,进行了巨额资本注册的企业一定会被监管部门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汤丽丽说。据邹兴祖介绍,我省目前尚无明显不合理的天价注册现象。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