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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独二胎解读:生二孩 独生子女奖励不用退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钢   2014-06-01 09:22:00

关键词: 奖励费 二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山东省人口与计生生育条例 生育证

山东单独二胎解读

  齐鲁晚报讯(记者李钢)“我们生了第一个孩子后,以为不会再生了,就申领了‘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我们一个月能领十来块钱。”看到“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32岁的蒋文又想着再生一个孩子,但她有这样的疑问,“那要是再生孩子的时候,会不会要把钱退回去?”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生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享受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前,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而当退休后,还可获得额外奖励。

  但此前有不少生过二胎的夫妇反映,就是这“独生子女奖励费”卡住了二胎生育证的办理。“以前他们说,领过奖励费的要退回去,没领过的还要开什么证明。”属于“双独”情况的市民钱明说,因此他们生第一胎时就没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要那奖励。

  那此次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符合条件但又领取了奖励费的是否要退回呢?

  对此,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应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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