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 青岛新闻头条

出租车服务细节出国标 乘客没上车禁问"去哪"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10-14 07:08:00

关键词: 出租车;国标

  原标题:出租车服务细节有国标 乘客没上车禁问目的地

 

  半岛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 马正拓) 乘客上车前,司机禁止出现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别吃带异味的食物;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正式批准发布 35项国家标准 ,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据了解,目前岛城对客运出租行业进行管理依据的是2006年修订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预计明年将重新修订,届时会参考国标。  

  今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国际标准推动积极改变”。国家标准委总工程师殷明汉介绍,此次发布的35项国家标准,内容涉及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牙刷、婴幼儿用品、家具、移动支付、车用乙醇汽油、体育场所开放条件等方面,将对相关行业和市民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是首次制定并发布,而对于市民非常关注的出租车服务 ,此次也进行了最新修订,推出《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以全面提升城市客运服务水平,方便老百姓日常出行。此外,牙刷标准增加了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等8种有害元素的安全要求,特别对儿童牙刷作出特殊规定,为口腔卫生健康提供保障。  

  此次公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是对2008年版本的标准进行的修订,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相对于2008年版本,新规范纳入了电话约车等近些年在客运出租行业出现的新生事物。  

  根据此次公布的新标准,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候车站台。同时,此次标准还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诚信服务要求,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将预约租车改为电召服务等。  

  对于电召服务,标准希望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是首次发布的国家标准 ,也将在2014年4月1日实施。规范要求,运营单位应在每天运营前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例行检查,确认运行正常、平稳、无异味、无异响、无异常震动后方可开启。同时,运营单位还要对电梯、自动扶梯建立基础资料档案,包括出厂检验报告、重维修记录、设备故障记录等。  

  另外,使用有屏蔽门的地铁,也要设立对屏蔽门的基础档案,正常情况下屏蔽门应由列车驾驶员或信号系统控制,而当屏蔽门处于不正常开关状态时,列车驾驶员应接到当事车站行车值班员指令后再进站或启动离站。  

  为保证地铁驾驶安全,列车驾驶员还应定期进行心理测试,脱离岗位6个月或发生过事故的,除了心理测试外,还要重新进行上岗考试。  

  岛城调查  

  出租车后备厢九成不达标   

  对于此次公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 ,不少市民拍手叫好。  

  今年旅游旺季期间,本市出租汽车违章、投诉增多,有不少挑客的出租车司机专门钻“空子”,打着暂停灯挑客。“一旦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询问目的地 ,这就杜绝了司机挑客的可能。”市民孙先生认为。  

  不过 ,也有市民对新标准能否真正执行下去表示怀疑。市民徐明就发微博称,目前青岛90%左右的出租车都已经“油改气”,气罐全部装在后备厢中,占去了至少一半的空间,根本无法留出2/3的空间给乘客放行李。  

  据了解,目前本市对客运出租行业进行管理规范,依据的是《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该条例是2006年经过修订后,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不过与此次公布的国家标准相比,本市相关的管理条例还不够具体,对客运出租市场近年来的新变化也未能全面涉及。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市运管局局长赵海滨此前曾介绍,市交通运输委今年将进行《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前的有关调研,预计明年提请市人大进行修订。市运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国家标准出台的很及时,本市修改条例时将以国标作为参考,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运营服务。记者 马正拓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