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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李某某行为系轮奸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来源:大众网综合   作者:   2013-09-26 10:30:00

关键词: 李某某;轮奸

  原标题:法院:李某某行为系轮奸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京法网事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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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法网事微博截图  

  今天9时30分李某等5人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五人行为系轮奸,犯罪过程中有猥亵行为,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伤害,性质恶劣,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违背妇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五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伤害,性质恶虐,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以惩处。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猥亵行为,应视为整个强奸犯罪活动的伴随行为,在量刑时酌予考虑。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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