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城乡优抚对象同等享受优待
来源:大众网 2017-08-04 15:35:00
大众网青岛8月4日讯(记者 蒋甜)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崂山区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为将拥军优属工作落在实处,崂山区先后出台《崂山区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政策,率先实现优抚对象抚恤保障、抚恤金标准等“五个城乡一体”,推动城乡优抚对象同等享受优待政策。特别是针对农村参战退役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专门政策,每年拿出资金为符合条件参战退役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办理社会保险。
崂山坚持优抚对象优先原则,在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设立光荣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实行区级集中供养。在崂山区区社区服务中心开设优抚对象健康门诊,两年来先后为600余名优抚对象免费体检,组织30余名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对重点优抚对象加大保障力度,投入资金推动景区景点门票和有线电视维护费减免,实行临时救助、危房修缮和保障房申请优先安排,在全社会营造了参军光荣、退伍优待的浓厚氛围。
在抚恤金标准方面,对烈属、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享受市级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地方补贴220元。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方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2016年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20600元,位居青岛市首位。
立功奖励标准方面,建立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制度,对崂山籍现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给予6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奖励。安置保障政策方面,将退役士兵培训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4500元,使城镇退役士兵每人都能掌握一门技能、取得技术证书。两年来,共为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发放自谋职业补助和经济补助金1500余万元。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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