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交线路优化导则》正式发布 7月1日起实施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6-16 13:42:00
半岛网6月15日消息2017年6月6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的《DB 3702/ FW JT 019-2017青岛市公交线路优化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实施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导则》是山东省首个公交线路优化的地方标准规范。
公交线网调整工作“有规可依”
《导则》的编制工作于2016年2月正式启动后,对青岛市公交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研及总结梳理,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较多公交线路存在技术指标不达标的现象,二是公交线网层次结构不清晰、功能布局有待优化,三是乘客公交出行时间长、公交运输效率不高,公交运营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青岛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规范缺失,公交线路开辟和优化调整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及合理论证。《导则》的出台将弥补这一空白,使青岛市公交线网调整工作“有规可依”。《导则》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改善青岛市公交线路的技术指标,完善公交线网结构层次,促进功能布局更加合理,并能提高公交与地铁的接驳效率。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梳理了国内外及青岛市相关政策法规及理论方法,借鉴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青岛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的现状及问题,在对新形势下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发展要求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提出了青岛市公交线网优化标准、实施规则、管理机制等内容。
《导则》中公交线网优化标准建立了青岛市公交线网优化的一套指标体系,对快线、干线、支线在线路形态层面的功能定位、线路范围、长度、站距、非直线系数、行驶道路,在运营服务层面的线路服务时间、发车间隔,在线网关系层面的与其他线路重复率、与轨道线路的重复站点数,进行了详细而切合青岛市实际的规定。
《导则》详述了如何利用公交线网优化的技术指标标准、实施条件来进行线网优化工作。对于线路新增、线路调整和线路取消的总体原则和启动条件都有具体的规定,使得公交线网拥有“新陈代谢”机制,线网优化既有新增又有退出,更具可操作性。
新线路开辟满足三条件
《导则》规定公交新线路的开辟实施要满足车站设施、道路设施和客流条件三项指标。其中,线路开设的客流条件基于客流强度,即平均百公里客运量。依据青岛市的公交发展情况,设定新增快线的客流强度阈值为100人次/百公里,新增干线的客流强度阈值为150人次/百公里。拟开设公交线路的客流强度高于控制阈值时,可考虑开设。根据支线的功能定位,新增支线的客流强度可不做具体要求。
公交线网调整优化工作牵涉多方利益,既有政府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公交运营企业,又有公交乘客。因此,理顺线网优化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才能确保线网优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导则》中明确了青岛市公交线路优化的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制定了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机制和决策流程。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公交运营企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将极大提高公交线网优化工作的实施效率。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中心城区常规公交线路的新增、调整、取消工作,其他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公交线路的优化可参照实施。本《导则》是编制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年度公交线网优化、公交热点改善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公交线网优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依据。
《导则》的制定、发布与实施,将使青岛市公交线网的优化调整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形成规则准绳,确保公交线网更加经济集约、便捷高效。《导则》必将引领青岛市逐步提高公交服务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适应市民多样化的公交出行需求,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对青岛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战略、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也有着重要意义。
融入三层次公交线网规划理念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融入了“分区、分级”的三层次线网规划理念。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公交客流出行特征等青岛地方特点,将青岛市中心城区划分为市南市北区、李沧区、崂山中心区、城阳中心区、城阳西区、崂山风景区、黄岛区7个公交服务区,便于界定公交线路的服务范围。此外,将公交线网划分为“快线、干线、支线”三个层级,快线以“长距离、大站距”为特征,服务长距离跨区出行,干线以“大运量、高频率”为特征,覆盖主要客流走廊,支线以“短距离、广覆盖”为特征,服务区内短距离出行及接驳服务,指导青岛市公交线网结构、服务模式向着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相互协调的目标发展。
形成常规公交与地铁的接驳衔接优化原则及标准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青岛已步入地铁跨越式发展时期,针对轨道线路的开通,酌情启动周边现有线路的优化调整,以方便地铁周边居民接驳换乘地铁,扩大轨道交通的辐射范围,而与轨道交通走向重复多、客流竞争强的线路则酌情进行走向调整或取消,并对调整和取消线路所应满足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轨道交通同向连续共站5站及以上的公交线路,且轨道交通服务能够满足客流需求时,宜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当连续共站大于9站,且轨道交通服务能够满足客流需求时,应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复线路段达到70%且途经轨道交通运能充分区域时,可考虑取消公交线路”。
《导则》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常规公交与地铁衔接换乘,减少客流竞争,充分发挥公交与轨道网络协同效应,提供公共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益。
建立青岛市公交线网的常态化调整机制
由于长久以来青岛市公交线路开辟和优化调整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及合理论证,线网调整仅凭部分市民的需求或任务、指令盲目开辟、调整,造成公交线网功能不明确、层次不清晰,低效、无序增长。青岛市民仍习惯于依靠单一公
交线路直达出行,也尚未形成公交网络换乘出行的理念。所以,青岛市的公交线网优化工作很难一蹴而就,将是一个循序渐进、动态优化的过程。
《导则》将引导青岛市形成常态化、周期性的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机制,采取逐批优化、滚动更新的策略,先易后难、存量为主、新增为辅、先中心后外围、逐步开展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线路调整不求一步到位,每轮调整能够促进线路更加符合“快、干、支”线路技术标准。此外,《导则》推荐每年进行1-2次小范围的城市公交线网区域性优化,每3-5年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城市公交线网全域性优化调整。
通讯员 姜妍同 记者 徐圆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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