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由职业者可办理公积金吗?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
来源:大众网-半岛客户端 2017-05-26 14:26: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一直以为,公积金只能单位给交,没想到还可以自己交!
市民季先生老家是临沂的,在青岛从事自由职业多年,没有公积金跟社保账户,不是本地户口,他想知道自己可否正常缴纳公积金。他说,过一两年打算在青岛买房子,了解到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些。
随后记者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信用良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随后,记者查询相关规定,明确详细细则:
缴存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信用良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
缴存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进行调整。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按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上限原则上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5%、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办理场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区(市)管理处归集窗口
办理要件:《青岛市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由个人缴纳、银行代收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社局指定代理公司代收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其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是指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至少缴至申请日的当月或上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自由职业人员持办理要件,到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同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自由职业人员发生账户变更的,由本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
如果市民手续齐全,当日即可办结。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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