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16日申报 60个专业房补"提标"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5-04 09:26: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3日讯 5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2016年9~12月份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5月16日~5月26日(双休日除外)统一进行,同时首次公布了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紧缺专业目录,共涉及60个专业,其中博士研究生46个,硕士研究生14个,这些专业的研究生房补将享受“提标”。
全市2016年9~12月份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范围为:2014~2016年毕业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还包括已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文件要求,申领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在职研究生除外。
同时,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
去年,青岛市下发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规定对紧缺专业研究生房补“提标”。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在此次公布《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紧缺专业目录》中,共涉及60个专业。其中,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博士研究生紧缺专业有46个,电子信息工程、材料学、信息安全、金融学、产业经济学、计算数学、软件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10个专业,须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排名前10名学校的毕业生;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有14个。该目录将结合青岛市人才需求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
按照规定,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青岛市人才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进行申报。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报送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全市统一进行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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