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跨越·新征程】“幸福青岛”,圆了百姓更多梦
来源:青报网 2017-03-24 16:26:00
本报制图 李晓萌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张 晋 李莉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退休金能够再涨些”“养老医疗更有保障”“一家人住上宽敞的新房”“出门坐车更加方便”……这是百姓的幸福梦,也是一座城市的不懈追求。
“更加注重百姓内心的幸福感受,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宜居幸福城市的建设者和共享者”“努力使广大城乡居民学有优教、劳有应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围绕上述民生承诺,我市坚持共享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财政投入、制度设计、公共服务等方面多维度发力,着力提升民生福祉,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更多的幸福梦想得以实现。
一组数字可以直观体现五年来我市下大力气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的决心与力度——
2012年以来,我市奏响财政惠民最强音,当年直接用于民生的市财政支出达到163亿元,比上年增长21.6%。此后四年,市财政民生投入连年递增。到2016年,我市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达973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72%。
民生财政支出的持续加大,转化为一串串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五年来,全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左右;政策性扶持创业人数累计达11.9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4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较2011年底增幅均超过20%;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五连涨,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50元、470元,累计为全市8.7万户、13.3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8.6亿元……
中科院发布的2016年《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中,青岛宜居指数居第一位。今年1月3日,第六届香港世界论坛暨“让城市更优秀”颁奖礼在香港会展中心举办,青岛荣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第一名。
财政惠民持续加码——
民生实事“看得见摸得着”
2016年,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居民赵启峰搬离居住三十多年的老房子,住进温馨明亮的新家。赵启峰告诉记者,自家的老房子是楼顶加盖的阁楼,屋里潮湿长青苔不说,这些年楼道里还开始掉墙皮,是市政府实施的老旧房屋棚改项目,让他住上了套二的新房。“日子越过越有奔头!”64岁的赵启峰高兴地说。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一直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
五年来,我市居民收入在GDP分成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财政民生支出也不断加大。2016年,全市安排民生支出97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2%。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2.7亿元,增长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亿元,增长27.1%;教育支出247亿元,增长5.5%。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52元,投入1.4亿元保障药品“零差价”销售,降低群众就医费用。安排公交、自来水、燃气、供热等财政补贴10亿元,新增投入轨道交通项目资金12亿元。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自2011年至2016年,我市共筛选确定涉及住房保障、交通出行、生活条件、饮食安全、环境治理、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体育建设、困难群体救助、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65件172项市办实事,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850亿元,900多万城乡居民切实从市办实事中得到了实惠。
这些实惠让广大城乡居民“看得见、摸得着”。
“我天天都来中心,一天都不用在家忙活。”市南区仙游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常客”江女士说,在日间照料中心,江女士不光可以和街坊邻居打牌娱乐,还能解决午饭甚至享受午休。
面对老龄化社会,我市着力全市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场所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养老选择。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36个,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72%的农村社区,建设助老食堂249个,日均服务社区老人3万余人,其中送餐助餐7800余人。在岛城,登记养老机构已达228家,养老总床位6.33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比2011年底的千名老人13张床位提高了近2倍,在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
“4盒缬沙坦胶囊和4盒阿托伐他汀钙片比以前少拿14块钱,硝苯地平控释片取消自费比例……”家住市南区的王女士因为高血压等疾病,长年需要服用这些药物。去年下半年起,这些药自费的费用降低了,拿一次药就能省17块钱。“这些药天天吃,长年下来,能节省不少呢。”王女士说。
王女士所享受到的实惠,源于我市医改的成果。去年,我市57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展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首次出现双下降,共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14.69亿元。我市还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减轻群众负担5040万元。
一项项民生工程、一件件为民实事,让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们感受着生活的美好——
“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投入资金约172亿元,新建、改扩建729所中小学校和969所幼儿园,新增49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和12万个学位,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了省定标准。在郊市区建成5所现代化寄宿制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
去年,我市开工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市立医院东院二期和青大附院东院区综合病房楼主体竣工,新增床位900张。全年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门急诊服务5044万人次,提供住院服务122万人次,人民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去年,我市开展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从此,全市161万老年人有了一份安全保障,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
惠民利好,不胜枚举。我市在民生建设方面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城乡居民的“点赞”,人民群众对民生方面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不断探索惠民新模式——
多领域民生改善全国领先
小日子就是大民生。
为了圆更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我市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体系。2014年,我市出台文件,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实现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并轨运行。2016年4月起,我市通过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逐步将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确立了住房保障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新体系。同年6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2012年至2016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2万套,基本建成约7.6万套。政府投入持续加大,全市累计直接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性资金41.8亿元,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五年来,我市共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4.4万余套,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享受到了政府的优惠政策。
教育事业发展迈向高水平。五年来,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有效改善,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我市还探索出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跨区域合作办学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模式,建立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不断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建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奖、助、贷、补、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2015年,全部区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指数、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指数均居副省级城市首位。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满意度位居全国19个重点大城市第一位。
进入老龄化社会,探索医疗与养老的结合,实现老有颐养、病有良医,让老年人尊严老去,是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也是重点民生工作。五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青岛模式”,制定了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的若干政策,形成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养、康、护的有效衔接,2016年6月,我市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打造出了闻名全国的医养结合“青岛模式”。
社会保障持续发力——
兜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市高起点谋划,社会保障领域一系列保障起点公平、覆盖城乡的政策举措接踵而来,百姓的就业饭碗越端越稳,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兜起了百姓“稳稳的幸福”。
在就业创业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构建起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率先建立起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复退军人、残疾人、失地农民等各类群体全部纳入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扶持范围。与此同时,我市持续探索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大众创业工程,安排“双10亿”资金扶持创业,提高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全国率先构建起省、市、区(市)、街道四级创业孵化载体奖补体系。
统计显示,五年来,全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下;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数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形成了服务业占主导的就业结构;劳动者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困难群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正规就业比例连年增长,从2012年的39%提升至2016年的72.9%;全市已建成各类孵化基地89个,累计政策性扶持创业11.9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4亿元;组织职业技能培训42.5万人。
在养老保险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进一步打通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医疗保险领域,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保险“三险合一”,建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相互衔接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原先只在城镇施行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向农村延伸;在全国首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大病救助制度,其中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获2015年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试点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针对失智老人的精准护理保障制度。
此外,过去五年内,我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实行市级统筹,制度上实现了城乡统一;用人单位统一为农民工缴纳“五险”,80余万农民工“五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20万建筑领域农民工有了工伤保险保障……城乡分割制度壁垒和城乡居民身份界限在社保领域逐渐被消除,我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
来自市人社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6万人,较2011年底增长28.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1.7万人,较2011年增长23.9%。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5万人、494万人。其中,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1年的200元提高到去年底的最低360元。2012年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施行以来,已有11万人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支出资金7.14亿元。此外,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12连涨,失业保险金标准实现9连涨,达到每月1000元。先后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分别由20%、2%、1%下调至18%、1.5%、0.67%。
托底保障困难群体——
不让一个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
“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处处体现对困难群众的关切。
过去五年,本着“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民生工作”的责任,我市在困难群体托底保障的制度顶层设计方面创新举措不断,效果良好。
——为帮助困难群体“找饭碗”,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等企业裁减人员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等,取消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户籍门槛限制,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对化解过剩产能等企业及裁减人员,有就业需求的实施就业精准帮扶;针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出台17项举措,实现精准扶贫脱贫。
——为实现社会救助政策的阳光、公开、透明,在全市建立大救助工作机制,梳理并公布了近20个救助政策;
——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提高了精准救助水平;
——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制度,缓解生活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
——出台新的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驻青高校在校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编制了《青岛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
五年来,一套覆盖面更广、更加公平公正、兼容并包的大救助机制日益形成并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作用正越发彰显。
“不让一个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这是过去五年我市对困难群体的一个掷地有声的承诺。五年来,这份承诺已然兑现,成为每一名困难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统计显示,五年来,我市针对困难群体的各项救助政策标准连年提标。坚持每年提高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50元、47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1640元、582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3.3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8.6亿元。医疗救助困难居民19.8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7.1亿元。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站在新的起点上,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引下,青岛的民生福祉将会越来越多,城乡居民的生活将会更加美好,“幸福青岛”也将会书写出更加精彩的篇章。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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