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机场严禁施放无人机等升空物体 禁区放飞罚十万
来源:大众网 2017-03-06 15:02:00
青岛机场严禁施放无人机等升空物体。
大众网青岛3月6日讯(记者 蒋甜 通讯员 李振东)2月17日、26日青岛机场连续发生无人机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事件。今天,大众网记者从青岛机场了解到,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违规施放升空物体最高可罚10万,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刑事责任。
无人机作为新兴的科技产品,近年有了长足的发展,广泛应用于航空拍摄、交通疏导、反恐防暴、农林作业、大气监测等多个领域,解决了很多难题。“部分无人机质量较差,达不到适航要求。飞控系统数据链技术不完善,容易导致无人机失控。”青岛机场工作人员告诉大众网记者,一些无人机飞控系统数据链技术不完善,容易导致无人机失控,如果与飞机撞击或吸入发动机,其能量不亚于一颗小口径炮弹,甚至会直接洞穿机体,产生机毁人亡的后果。
在航道附近发现无人机后,为保障飞行安全,航班只能绕飞避让或者备降,直至跑道关闭,会造成大面积航班延误,严重干扰机场的正常运行。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鉴于无人机等升空物体机场运行安全的严重影响,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将依法对违规施放无人机的行为进行处罚。违规施放升空物体最高可罚10万,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其他升空物体。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将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预计近期正式生效,届时公安机关将会对违反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施放升空物体的行为人实施拘留的处罚。青岛机场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们切勿让其变为“误人机”,与民航人一起共同维护机场净空运行环境。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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