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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电信诈骗案牵出"卡贩子" 买卖银行卡7000余张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刘鑫王洪智   2017-03-06 10:42:00

关键词: 银行卡 电信 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 抓获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鑫王洪智

  通过QQ群大量发布兼职信息,蛊惑在校大学生等拉拢他人办理大量银行卡并进行收购,之后通过非法买卖银行卡并获利。而这些银行卡被转卖后,又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高新区公安在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顺藤摸瓜揪出“案中案”,并辗转多地,成功抓获一个6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团伙,扣押银行卡5000余张、网银U盾1200余个、身份证、银行开户资料和用于绑定网银的手机卡若干。公安部门提醒,持卡人应保管好个人银行卡,严防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

  

  犯罪嫌疑人孙某(左)被抓获归案。

  电信诈骗案牵出“卡贩子”

  2014年12月份,青岛高新区某公司财务人员收到一条QQ信息,信息是由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的QQ号发来的,要求财务人员向指定账户转账250余万元。财务人员按照要求,将款项转过去,岂料对方继续要求转账800万元,随后财务人员意识到陷入电信诈骗的陷阱。事发后,青岛高新区公安分局先后转战7地,查访50余家金融机构,最终锁定并抓获3名嫌疑人。据了解,受害人涉及山东、浙江、福建、湖南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近千万。

  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民警发现,受害人将资金汇至涉案账户后,资金最终转至40余个账户,并通过在ATM机提现。而当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时,现场扣押多个银行的银行卡1200余张,银行卡开户资料、手机卡若干。这么多的银行卡是从哪里来的呢?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为更方便地实施电信诈骗,他长期从一代号为“山东佬”的犯罪嫌疑人处大量购买银行卡,作为电信诈骗的犯罪工具,其购买的银行卡除了用于自己犯罪外,还通过网络对外出售,非法获利。

  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通过使用从“山东佬”处购买的银行卡,犯罪嫌疑人李某已实施过多起电信诈骗犯罪,而经其转卖的银行卡,也极有可能被其他不法团伙作为犯罪工具。为此,办案民警决定顺藤摸瓜,将潜藏在此案背后的嫌疑人捉拿归案。

  多路追踪锁定嫌疑人身份

  经分析,办案民警确定,在电信诈骗的背后,还有一个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2015年5月21日,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此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立案侦查。

  为迅速突破案件,由青岛市局经侦支队牵头,高新区警方争取到网警支队、技侦支队、刑警支队的大力支持,并成立了以经侦、刑警等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并制订了周密的侦查措施和工作计划。专案民警首先从已抓获的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入手,对其手机和电脑做了电子证据提取,并进行梳理研判。由于“山东佬”只是一个代号,且嫌疑人所留联系方式的地址均已无法查证,专案民警在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之后,发现在案发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的QQ号与属地为威海的一个QQ号联系频繁。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被抓获后,其手机多次收到快递公司发来的取件短信提示。

  对此,专案组立即制定了针对人、财、物三个方向的侦查思路,并分组调查。一组民警对威海属地的QQ号进行追踪落地,另一组民警针对银行调取了李某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李某的账户定期向一女子王某(后查知为“山东佬”的女友)在威海开户的农业银行账户内转账,第三组侦查人员针对物流进行追踪,发现李某的快递件绝大多数是从威海方向发件,后经过快递邮寄至广西南宁。据此,三组民警的侦查结果都指向了威海方向,后经进一步侦查,民警确定“山东佬”的真实身份即赵某。

  三年买卖7000余张银行卡

  专案组决定对赵某这一重点嫌疑人实施抓捕,根据线索,专案组安排抓捕小组奔赴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并在一出租屋内将赵某抓获。经过搜索,民警在现场发现他人银行卡800余张、网银U盾200余个、POS机15台,还有若干用于包装银行卡的快递袋快递单。赵某被抓获后,专案组民警对其手机、电脑内的电子证据进行提取研判,通过梳理近100000条电子证据信息,将该犯罪团伙的脉络逐渐理清,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作为中轴,从辽宁省和浙江省购入大量银行卡,后加价分销至电信诈骗重灾区广西南宁宾阳县,以此非法获利。

  据赵某介绍,自2013年至2015年期间,赵某将购来的他人银行卡,通过QQ和快递转卖给他人,三年间共买卖7000余张银行卡和1500余个银行U盾。此外,赵某供述了其犯罪团伙成员的相关情况。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流窜作案,分工明确,涉及人员较多,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诈骗罪,涉案银行卡数量巨大,且提供给诈骗团伙的危害性极大。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通过QQ聊天工具,在70余个QQ群内联系买卖银行卡,其中涉及违法犯罪聊天记录100000余条。通过QQ群内线索进一步梳理,民警发现通过网络销售银行卡的链条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34个城市,涉及辽宁省沈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苏省连云港市、上海市、浙江省金华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地。

  辗转多地抓获另外4名嫌犯

  面对如此形势,青岛高新区公安分局遂于2015年6月13日向公安部提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进一步对该案涉案人员进行打击。与此同时,专案组成立抓捕小组,根据专案组安排抓捕小组兵分两路,一路奔赴浙江省金华市和义乌市进行摸排;一路奔赴辽宁省沈阳市进行摸排,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并协助当地公安抓捕在当地的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在金华市与义乌市的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细致的走访调查,陆续获取一些边缘线索,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并进行了跟踪抓捕,但因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高,跟踪线断,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后在当地经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再度抓住嫌疑人的尾巴,办案民警立即行动,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在辽宁省沈阳市的办案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经细致摸排,由于前期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居住地和暂住地均无法查找到,民警又根据犯罪嫌疑人一条快递信息,获知其暂住在沈阳大学城附近,办案民警始终紧紧咬住线索不放,最后终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归案,现场扣押银行卡3000余张、网银U盾700余个、手机卡若干。嫌疑人到案后,办案民警又不顾辛劳,连夜突审,孙某如实供述了其长期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大量提供银行卡,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

  蛊惑大学生办卡转卖获利

  在此跨地域犯罪团伙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中,公安部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银行卡5000余张、网银U盾1200余个、身份证、银行开户资料和用于绑定网银的手机卡若干。

  办案民警发现,诈骗类案件多通过大量银行卡对涉案资金进行流转,而犯罪嫌疑人本身不可能办理太多银行卡,所以只能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获得。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通过在QQ兼职群内大量发布兼职信息,以此为掩护,先后联系了孙某、李某等人,从事非法买卖银行卡并非法获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李某等人购买银行卡后,多用于在南宁市宾阳县实施电信诈骗,而孙某等人则利用在校大学生想通过兼职锻炼自己的心理,蛊惑在校大学生拉拢他人办理大量银行卡并进行收购,也利用外来务工人员缺少防范心理且收入较低的情况,鼓动其开立银行账户,用来买卖。

  ■提醒

  保管好个人银行卡

  避免个人信息泄漏

  针对此案,办案民警提醒,发卡银行作为管理机关,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严格审查办卡人的重要信息,防止不法分子蒙混过关,特别是办理信用卡时,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合情合理地安排催收工作,提醒持卡人及时还款。同时,银行也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其在利益驱使之下将客户的开户资料交易。此外,持卡人应注意保管好个人银行卡,特别是学生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避免留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丢失立即挂失,不要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不轻易向外透露身份证号码、账号、卡片信息等,不轻信、不回拨收到的异常信息或电话。当发现个人银行卡出现异常情况时,市民应立即联系银行进行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姓)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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