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创新举措 规范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
来源:大众网 2017-01-12 16:06:00
大众网青岛1月12日讯(记者 刘宇昕)近日,青岛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日,青岛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全面解读了《意见》的内容架构、客观分析了当前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重点阐述了《意见》的创新举措。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当前,青岛全市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可控,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压力: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产业济结构调整转型和资本趋利性等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劳动关系工作形势日趋复杂;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妥善安置职工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压力倍增。
作为青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职工合理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劳动关系矛盾有效预防和化解,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同时,《意见》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等几个方面提出新举措。
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意见》引入行业治理模式,为契合不同行业的劳动关系特点,精准掌握行业劳动关系现状,提出建立分区域、分行业、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同时,建立企业人工成本宏观监测系统,为全面掌握本地区、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现状,同时通过不同城市的人工成本数据比对,提出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推进劳动用工登记与工商、民政、国地税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企业人工成本宏观监测系统。
针对青岛制造业技能人才缺口较大,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方式、对“转、调、创”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转岗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意见》还强调,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群体性纠纷和劳动争议责任主体,提出建立涉及劳动关系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企业实施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搬迁转移,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大量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等涉及劳动关系调整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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