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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烟花爆竹已全到位 千余个品种供市民选择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01-08 09:32:00

关键词: 寿光路 品种 路段 肥料 供市民

     

  距离春节还有20天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习俗文化,将为过年增添不少喜庆气氛。记者昨天探访了解到,我市春节烟花爆竹已全部到位,加上新增的200多个品种,一共千余个品种的烟花可供市民选择。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大型烟花没有了,换成了中小型烟花,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更加安全环保。

  上千种烟花来自湘赣等地

  每年春节前,所有的烟花样品都将到位,供市民前来选择。昨天上午,记者看到,在位于即墨烟青路上的青升日用杂品公司二楼展厅内,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传统的罗盘式长鞭和新式的中小型烟花礼炮,吸引不少人前来选购。记者注意到,今年的大型烟花不见了踪影,更多的以中小型烟花为主,让市民燃放起来更好操作,更加安全。

  “从上半年开始,就陆续从南方开始运送烟花了。”青升公司经理王仁霞介绍,截至上个月,今年春节期间所有的烟花爆竹,已经全部安全抵达位于即墨北部郊区的仓库,烟花爆竹的货源,均来自湖南、江西等地,出于安全考虑,选择烟花爆竹的生产厂家,都是我国品牌企业。比如浏阳的礼炮,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有名的,而醴陵的鞭炮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很受欢迎。

  王仁霞说,今年为市民准备了1000多个品种,新增的品种也达到了200个以上。在所有烟花爆竹品种中,当数长鞭和小型烟花礼炮比较畅销。

  大块头变小安全又环保

  记者梳理近几年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特点变化发现,安全型和环保型的烟花爆竹,日渐成为主流。王仁霞介绍,烟花生产企业研发的新型礼花、鞭炮等,首要以安全和环保为主,在尺寸大小上都有所缩减,既要保持美观效果不变,又要降低破坏性的威力。今年进入青岛的烟花爆竹更趋向于环保型,众多的烟花爆竹外包装,都采用可降解材料,燃放完后可以当作肥料用于农业生产,作为农作物的基肥,而以前的鞭炮多是纸筒的,降解速度慢,还容易导致二次燃烧,近几年,随着人们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加入高科技的环保烟花爆竹更加畅销。

  记者注意到,今年春节的烟花品种中,采用的材料与众不同。外表看烟花品种并无特别之处,通过技术人员的讲解才发现,外包装并不是纸质的,而是一种类似土的材料,当燃放结束,这些材料被运往垃圾场后,很快就会变成“肥料”。

  “本周开始,即墨200多个销售摊点已经开始派送,郊区几个县市也陆续开始配货。”青升公司负责市区销售的韩经理介绍,尽管生产烟花爆竹的成本在不断上涨,但这几年的零售价却一直很平稳,今年青岛的烟花爆竹价格也基本与往年持平。

  禁放区放鞭炮市民可报警

  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在2017年春节临近时,加强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积极向居民宣传安全、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动员居民及时清理阳台、关闭窗户。有条件的小区要划定相对集中的燃放区域,组织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以及在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机制,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组织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同时,继续实行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康晓欢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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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内三区烟花爆竹布点规划

  近日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分别发布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信息公告、公示,并划定烟花爆竹禁售区域。

  市南区烟花爆竹布点规划

  根据市南区布点规划,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禁售区域 (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市南区还将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划定为禁售路段,包括: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实际销售中,各经营点需符合市南区2017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此外,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市北烟花爆竹禁设路段

  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房)、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烟花爆竹禁售路段

  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同时经营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编辑: 张珍珍]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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