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 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可享5年补助
来源:青岛晚报 2016-08-10 08:00:00
晚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水平,近日,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编委办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青岛市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施办法》,对引进高等教育机构的“进门门槛”、运行模式、支持政策予以明确。确定引进并正式运行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根据法人性质的不同,第一年给予不低于500万或1000万的启动补助资金,之后每年根据绩效情况进行补助,连续补助时间长达5年。
据了解,此次《办法》中可享受各种扶持政策的“高等教育机构”,涵盖了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在青岛举办的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合作、技术转化、就业创业等高等教育活动的机构,主要形式包括校区、分校、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地)、二级学院、国际化人才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重点引进以研究生层次培养为主体的办学机构。
引进的高等教育机构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境内大学原则上应为国家 “985”“211”工程大学或国内学科(专业)排名前5名的高校,境外大学原则上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拥有一流学科。 (记者 王晓雨)
责任编辑:孙亚楠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