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8月8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刘人斐)今天,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青岛市公安局将公开招聘治安特勤队员,派遣到公安分局治安特勤大队,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未婚,高中(职高) 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5周岁以下(1998年8月26日至1991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含);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
6. 同等条件,公安院校毕业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转业退役军人、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2年以上、有安保岗位从业经历的优先招聘;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2日至18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报名额满为止。
2、招聘职位及报名地点
3、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部队退役证明材料;机动车驾驶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治安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
现场报名时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并进行现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言谈仪表等方面能力。
(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考核。测试不达标的,不予聘用。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初定于8月19日在青岛市警官培训中心(市北区同安路8号)运动场进行。
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
(三)体检、考察政审
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名单。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体能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治安特勤队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集中派遣至报名的公安分局治安特勤大队,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日常管理考核由分局治安特勤大队负责。
劳动派遣制治安特勤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配发服装,集中免费食宿,拟聘用人员薪金待遇3200元(劳动报酬、五险一金),有考核绩效奖,伙食补助25元/天,并投保大额意外伤害险。
四、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