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出海偷腥 将面临四万元罚款及处罚(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6-07-06 08:46:00
早报讯 自6月1日起,我市海域进入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期,休渔一个多月以来,一些渔民禁不住利益诱惑,偷偷在海上拉网捕捞。前日,山东海警二支队在海上巡逻时发现两艘渔船在拖网捕鱼。面对执法人员,两艘渔船走S形路线逃跑,但最终被海警拦截。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两艘渔船的船名和船号均为伪造,且该船船员无法提供船民证。海警部门最终对两艘船的船东处以四万元的罚款。对于休渔期出海捕鱼的行为,船东还将面临渔政部门的处罚。
躲检查不法渔船走“S”
记者从山东海警二支队获悉,7月4日16时30分,海警执法船巡逻至灵山岛以东10至20海里时,发现海面上有两艘渔船。“我们首先对其进行喊话,命令他们停船接受检查。但是对方不但没有回应,反而加速驶离现场。我们立即追击,两艘渔船借着船小灵活的优势,走S线躲避。我们则紧追不放,多次鸣响警报,并通过喊话器对渔船进行教育。”山东海警二支队侦查队队长范斌告诉记者,最终经过二十多分钟的追捕,两艘渔船终于停船接受检查。
一周抓8艘“偷腥”船
在两艘渔船上,海警官兵各发现了一百多箱刚捕捞上来的鱼货。两艘渔船使用的渔网足有一公里长,网眼只有指头粗细。检查还发现两艘渔船的船名和船号都进行了伪造,船上15名船员都无法提供船民证。范斌告诉记者,两艘渔船为荣成籍,属于一个船东,已经出海打鱼二十多天,当天准备返回荣成补给,途经青岛海域时被海警船只逮了个正着。据船东交待,之所以伪造船名、船号,就是为了遇到执法人员可以逃之夭夭,躲避检查。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船东因伪造船名、船号,以及船员未申领出海船民证等违规行为被处以共四万元的罚款。接下来,对于休渔期出海捕鱼的行为,船东还将面临渔政部门的处罚。近日,山东海警二支队开展休渔期海上专项整治活动,一周的时间,海警执法人员共查处8艘违规船只,对四十名渔民进行了处罚。接下来,海警执法人员还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休渔期海上安宁。
(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卞祥福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