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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启动 10月底全结束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张同顺   2016-04-11 08:56:00

关键词: 领取资格;待遇;资格认证

  半岛都市报4月10日讯(记者张同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本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于4月份正式启动,10月底全部结束。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自今年4月起至5月15日。

  此次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为2016年3月底前在本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三类人员群体:一是企事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二是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今年4月份以后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不在此次资格认证范围内。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

  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认证人员,经申请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对异地居住的企业各类领取社保待遇人员,采取使用人社部异地退管平台开展网上认证和发函认证相结合的模式。

  市社保局提醒,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应及时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发放。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认证的人员,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发放并补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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