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奖创业孵化基地 市级最高奖千万元
来源:大众网 2016-03-17 15:00:00
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认定标准表。
大众网青岛3月17日讯(记者 刘宇昕)近日,青岛市人社局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补政策,通过评估和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市级最高奖补1000万元,区市级最高奖补300万元,街道(镇)级最高奖补200万元。2016-2018年,每年评估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不超过15个。
首次奖补街道(镇)创业孵化基地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实行管理层级,分为市级、区(市)级、街道(镇)级三个层级,街道(镇)首次入列。其中,市人社部门负责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统筹规划、数据汇总、业务指导等工作,以及市级示范基地和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
各区(市)人社部门负责区(市)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规划布局、组织创建、评估认定、数据统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推荐工作。
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孵化期不超过3年
街道(镇)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具备以下功能和基本条件:一是场地保障功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等,能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租金减免、水电暖费用补贴、宽带等扶持。二是创业孵化功能。能够组织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入驻,并通过系列创业服务推动创办市场主体,入驻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就业。三是创业服务功能。有为创业者提供管理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能力测试、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综合创业服务;组织或协助开展创业指导,协助落实有关创业扶持政策。
在此基础上,区(市)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还应具备市场推广功能,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市场策划、市场营销、项目推广等服务;具备事务代理功能,协助入驻创业实体开展法律、会计、金融、企业管理等服务。
其中,创业孵化基地还需注重发挥滚动孵化功能,建立创业实体退出机制,孵化期不超过3年,孵化期满后创业实体未退出的,不再继续享受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市级创孵基地和创业园区最高奖补1000万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对市本级直接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市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奖补期限为3年。其中,评估认定后第一年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以后每满1年根据评估复审结果给予50万元基础奖补和最高50万元的绩效奖补,绩效奖补需在建设面积、入驻创业实体户数和吸纳就业人数、基地入驻率、创业实体存活率、孵化成功率等方面达到认定标准。
对从区(市)级推荐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市财政给予区(市)最高300万元奖补,其中给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最高200万元奖补,其余100万元专项用于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补。
对经认定的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由区(市)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每年最高奖补100万元,奖补期限为3年;有条件的区(市)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街道(镇)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补期限为3年,奖补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具体标准及办法由各区(市)自行制定。
另外,为鼓励开发闲置资源扶持创业,2015-2016年,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至每处最高1000万元(认定后首次一次性奖补400万元,以后每满1年基础奖补100万元,绩效奖补最高100万元)。
每年认定市级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数量不超15个
省级创业示范平台从市级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中遴选推荐。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从正常运营且已开始落实奖补政策的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中评估认定。市直部门(单位)、行业领军大型企业、驻青高校等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也可直接申请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
2016-2018年,每年评估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不超过15个,按提报、初审、复审、公示和认定等程序进行。区(市)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评估认定数量和认定程序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先后建立或认定了89家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其中有1家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家被评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初步构建起层级递进、特色突出、多点布局、全域辐射的创业孵化格局。
责任编辑:王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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