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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环保分局检查企业25家 发现违法企业4家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栾英杰   2016-03-08 15:37:00

关键词: 分局;环保;环境违法;企业法律

     

  城阳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栾英杰 通讯员 张明媛) 为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市局通知,城阳环保分局迅速召开会议,结合城阳区环保工作实际进行战略部署,全面启动新《大气法》环保执法大会战。

  据悉,此次执法大会战包括燃煤单位废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业扬尘等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和大气自动监测设备专项检查,同步开展对其他废气污染源、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源和危险废物等执法检查。

  近日,城阳环保分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与监测站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分别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22人,检查企业25家,发现违法企业4家,拟立案处罚4个。“下一步,城阳环保分局将按照计划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对新大气法的宣传普及,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为维护辖区良好环境不懈努力。”城阳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相关链接燃煤单位废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主要包括对燃煤单位排放的废气是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检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结果按日均值进行判定,将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的依据。环境监察人员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已建成的按规定进行限期改造或拆除;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建成不能达标排放的,监督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此外,根据《青岛市禁止销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的规定》,将对全市范围内禁止燃用硫份高于0.6% 、灰份高于15% 的劣质煤炭情况进行检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将检查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无法密闭的,监督其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以及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涂装企业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对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对管道、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减少物料泄漏,并对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检查产生扬尘单位装卸物料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情况。对易产生扬尘单位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物料的密闭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密闭的,监督其按规定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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