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肇事致人死亡 潜逃17载被胶州警方抓获
来源:大众网 2016-01-19 17:08:00
死者家属送来感谢锦旗。
大众网青岛1月19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马迪) 近日,17年前肇事致人死亡的嫌疑人王某辉、王某敏被青岛市胶州警方抓回。
1999年1月5日0时许,胶州市胶东镇粮所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迅速赶赴现场,经勘查,现场位于胶东镇粮所南东西走向的沙土路上,在公路的北侧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倒在路面上,伤者被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场路面上有明显的车辆撞击痕迹,种种迹象表明该系一起重大肇事逃逸案件。
勘查民警在事故现场前后左右的道路排查了数遍,将现场的所有散落物都仔细的收集起来,在距离现场不远处的沟里提取了交通局税费收取凭证,凭证写有车型北京,车辆Q-748xx的字样。获此线索后,民警迅速赶赴沂水,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符合条件的Q-74800至74899号的99辆车逐一进行了走访排查,经走调查,确定鲁Q-74846号北京福田农用车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该车登记车主信息为:付某某,沂水高桥付长林村。民警火速前往该居住地,付某某称,该车登记是他的名,实际系其外甥使用,因其有五个外甥,具体名字是谁他记不起来了,只知道他们的户籍地都在沂水高桥镇王家长林村,实际很久就不再此处居住了,只知道在青岛或李沧做蔬菜生意。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民警围绕王家五兄弟开展排查工作,最终认为王某敏、王某辉有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又从沂水赶往青岛、李沧展开侦查工作,经青岛市局、李沧市局的配合下,始终没有获取嫌疑人的任何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在这17年里,公安民警从未放弃对嫌疑人的抓逃。2015年8月份,民警通过王某敏的舅舅付某某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村委获取一条重大线索:王某敏可能在东营打工。获此线索后,民警火速赶往东营市,经过几个月的布控、侦查,十余天的蹲点守候,成功将潜逃十七年的帮助毁灭证据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辉成功抓获。根据其提供的线索,三天后,民警又将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王某敏成功抓获。
据交代,1999年1月5日0时许,王某敏驾驶鲁Q74846号福田小卡车(载王某辉)从潍坊寿光拉蔬菜前往青岛去卖,因胶州城东204国道有个收费站,该为了省钱变沿收费站北侧土路行驶,因事故当天有雾,视线不好,行驶过程中该与对面行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该停车看周围没有人发现,为了逃避责任王某辉便驾驶车辆(载王某敏)逃离现场,后王某敏将该车卖掉。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被抓获,该二人先后前往江苏、浙江、东营等多个城市躲藏,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
目前,、王某辉、王某敏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死者家属在得知肇事司机被抓获后,送来“ 一心为民 人民卫士”的锦旗。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