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拟新增七家特供药店 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11-22 07:27:00
半岛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张同顺 )日前,市人社局对2015年7月~8月提出医保特供药店资格申请的单位进行了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查验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现对拟确定的7家特供药店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特供药店是指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特供药店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特供业务的定点药店。医保特供业务具体包括特药、特材、纳入特供管理的医保范围内药品、纳入特供管理的特殊疾病门诊大病的医疗业务和其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纳入医保特供范围的业务。
本次拟增加的特供药店是:青岛万和泰药业有限公司(即墨长江二路386号)、青岛京城医药有限公司京城大德生二十九分店(市北区商丘路18号)、青岛美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大街店(市北区嘉兴路7号甲)、青岛上药众协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北区金坛路37-2、37-3、37-4)、青岛海森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连锁店(胶州市扬州路中段)、青岛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城阳区崇阳路175-21号)、青岛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612号院内大门南侧一楼)。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反映。
责任编辑:孙亚楠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