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处示范"托老所"下月运营 陪诊托养功能全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10-22 09:54:00
重阳节当天,青岛市民政局开展了人民群众“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机关开放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机关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共58人,参加会谈和走访。据介绍,今年青岛市民政局承办市办实事中,全市分类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30处,有23个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其余7个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11月底全完成。下一步,将完成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的目标。
送餐陪诊托养功能全
据市民政局统计,目前全市建有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32个(含农村幸福院390个),分别覆盖城市社区的76%和农村社区的46%。建筑面积150~1000平方米,床位4~50张,常年参与活动的老人3万多名。但是这些日间照料中心,多数由街道、社区运营,主要服务自理老人,满足其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的需要,无力提供失能老人亟需的短期托养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送餐服务、陪诊等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运作程度亟需提高,服务老人数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
2015年,青岛市将建设3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示范点和别的照料中心相比,是不是非常高大上?”社区群众代表张大妈好奇地问。10月21日,市民政局举办的“机关开放日”活动,记者跟随代表们来到位于仙游路16号的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看到10多名老人正在娱乐室内打麻将;康复医疗室内,几名老人一边聊天一边在做理疗;还有专门的活动室供老人学习手工制作。记者了解到,这个社区食堂可容纳40人聚餐,还能为行动不便或有需求的老人送餐,每天可满足100人到150人的就餐配餐需求。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示范点和普通的日间照料中心相比有三大特点,运营主体上必须是社会组织或企业,实现专业化运作;功能上能提供送餐、助洁、陪诊、短期托养等服务,辐射周边居家老年人;服务量上,日均服务老人不少于40人,具有一定规模效应。”据悉,市民政局在年初下发通知,根据各区市社区养老基础和老年人需求下达建设任务,最多的5个,最少的2个(市南、李沧各4个,市北5个,崂山、城阳、青岛西海岸新区各3个;四市各2个)。对建设达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以上的示范点,由福彩公益金出资每个给予10万元奖补。
其余7处11月底前运营
记者发现,在仙游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食堂门口悬挂了“慈善助老大食堂”牌匾,比一般的助老大食堂多了“慈善”二字。原来从2014年开始,青岛市慈善总会选取4个日间照料中心的食堂做为“慈善助老大食堂”,并给予一定补贴,用于帮助困难老年人就餐和食堂建设。2015年,青岛市慈善总会又出资80万元,选取了市北区河西街道大山社区、水清沟街道萍乡路社区、洛阳路街道郑州路社区和李沧区兴华路社区等四个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食堂为“慈善助老大食堂”,每个食堂的补贴金额也由去年的15万元增加到20万元。
这些示范点建设情况如何呢?截至10月上旬,有23个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其余7个在进行内部装修,布置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预计11月底投入运营。今年通过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吸引了30个社会组织、企业承接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解决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因经费、人员不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就近短期托养难、社区老年人午餐难问题,一批社会组织成为社区养老的重要力量。全市已运营的23个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已为1500多名老人就近提供短期托养、就餐、陪诊、助洁等服务。
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
今年,青岛市还将出台一系列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有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养老意见、医养结合发展意见和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意见。还将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编制完成并发布2015~2020年的《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解决养老设施建多少、在哪里建、建成什么样的问题,促进“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优化,提升青岛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幸福指数。本报记者 朱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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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较提标前增20%
从2015年4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施新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提标后,青岛市城市低保标准较提标前增长3.3%,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016元)的31%,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4元)的19.4%;农村低保标准较提标前增长20%,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08元)46.6%,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461元)28.9%。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比由之前的1.71倍缩小至1.48倍,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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