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热网改造增百余工人 昼夜施工加快进度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10-09 09:17:00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将原9处工作面增加至14处工作面,同时又增加了100余名工人,十余台大型机器,有望提前完成山东路热网改造工程。
进展:
工作面扩充到14处
10月1日起,山东路热网改造工程开始,从延吉路至闽江路之间的路段,已经被1.8米高的围挡圈起,挖掘机和工人日夜赶工。
10月8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热网改造的施工现场看到,闽江路和山东路的路口北侧,五六名工人正在搭建井室,六七米深的沟槽内插满钢筋。忙活了半天的郭师傅站在沟槽边,手里拿着啃了一半的馒头说,为了加快进度,工人们都是两班倒,尽量把工期缩短。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基建部主任杨鲲介绍,按照原来的计划,山东路设9处工作面。为了争取尽早完工,减轻周边的交通压力,工作面已经增加到14处。“工程的前期不具备扩充人力和物力的条件。”杨鲲说,多处路段下管、回填后,工作面也就跟着增加了,其中包括了4处回填工作面,工作面均由专门的班组负责,各流程环环相扣,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他们还紧急调来100余名工人,十余台大型机械,并加大了线路上的巡检,确保工程质量。
据悉,目前已完成具备下管条件沟槽挖掘550米,完成热力管道安装432×2米,已完成总工程量的20%。
难点:
江西路路口更换方案
山东路热网工程建设共有7处重要施工点位(6处顶管穿越以及1处江西路与山东路路口附近施工作业),是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关键要素。
山东路和江西路路口地下管网丰富,这使得工人施工较为谨慎,不得已时甚至人工开挖。为了减轻对交通的影响,从山东路北侧横穿江西路的工程点,施工单位原计划对路面进行开挖,在沟槽上铺设钢板桥,工人白天在桥下施工,晚上打开钢板桥施工。10月6日,路口处被探出两条自来水管道,属于不易改动的城市供水主管网,10月7日深夜施工时,工人又探出了燃气管道。
“管线纵横交错,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损坏,搭建钢板桥后施工的方案需要优化。”杨鲲说,路口南北向的管网衔接,施工时不再搭建钢板桥,转而采用顶管的方式。
“这个地方完成顶管,整个工程也就结束了。”杨鲲说,已完成探测8条管线,预计再有两三天就可摸清地下各条管网的分布,从而进行下一步的开挖工作。
赶工:
管道内蹲着施工
按照最初的施工方案,延吉路和山东路路口、江西路和山东路路口、401医院附近、山东路农业银行附近的人行通道以及澳柯玛立交桥附近的两处地下暗渠,都会使用“顶管”的技术来施工。
目前,农业银行附近的顶管支护设备已经到位,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预计五天即可完成顶管作业,而闽江路北侧的顶管尚在作业中。
记者来到闽江路北侧看到,工人们正对路面进行支护。顶管需从南向北顶,施工的基坑已经挖出,五根内径1.8米的水泥管也已运到。工地上的王师傅介绍说,该处施工点存在暗渠,斜着横跨山东路。原计划使用水泥管顶管,但后来发现,该处也多为岩石地质,只能改为使用钢管。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基建部主任杨鲲说,钢管的内径约1.2米,全长大约12米,需要顶进去两根,由水泥管改为钢管后,施工进度也将更快。“直径1.8米的水泥管,工人可以站在里面刨土、运土,但是作业量大。”杨鲲说,如果遇到坚固的石层,一个人在里面刨需要很长时间。直径1.2米的钢管,作业面小,挖掘的速度也更快。不过,站在这样的管道内,一次只能有一个工人蹲在里面,一边刨土一边往前挪,一直到挖通为止。为此,十几名工人轮流施工,尽量加快速度。
本报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王坤
■链接
国家、省要求实行阶梯气价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省物价局进行了转发,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
主要内容:一是分档气量的确定。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二是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