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每月千人无法完成驾考 退办流程看这里
来源:大众网 2015-09-16 16:24:00
大众网青岛9月16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栾心龙 王羽)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青岛市每月平均有1000余人办理驾考退办业务。据悉,办理退办手续时,已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证申请业务的,在业务未办结之前,因个人意愿终止驾驶证申请,或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考试的,申请人可以随时向车辆管理所要求退办。存在准考证明过期、流水数据异常、身份证明号码被注销、申请人已死亡等法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予以退办。因个人申请或根据法定事由需退办的,交警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个人申请退办。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驾驶证业务,或因长期伤病、服兵役、服刑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水退办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属于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岗留存《申请表》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后予以退办。
(二)法定事由退办。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考试积压清理分析研判系统,每日统计准考证明过期数据,并及时按流水号予以退办。对在工作中发现申请人有死亡、已取得驾驶证或身份证明号码被注销等情形的,受理岗应当填写《申请表》,报请业务领导岗审核后予以退办。
据统计,目前青岛市仍有2094名驾驶人逾期未审验。对此,交警部门专门部署,并再次细化责任,要求各车管分所摸清各自辖区内重点驾驶人的底数,并对己审验人数、未审验人数进行定期清查、加强监管,建立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并将对此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一项,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交警部门提醒: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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