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启动安全大检查 集中打击非法违法施工
来源:青岛晚报 2015-08-31 09:39:00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规范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秩序,我市自即日起至12月底将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的施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记者 刘兰星
重点检查有无资质
据悉,此次大检查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整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重点检查工程各方参建主体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各方参建主体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安全教育培训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急管理等情况。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供工程清单情况,以及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情况,在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情况,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检查是否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此外,还将检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临时用房、施工用电、施工消防、高处作业、工地围挡、扬尘整治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整治行动分三阶段
整治行动将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9月30日前为全面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各建设相关企业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10月1日至11月20日为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乡镇和单位实施暗查暗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查处过程中,要建立检查台账及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或建设项目应及时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对各区市开展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要求,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非法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和项目部,要抓住重要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治理、重点治理和有效治理,该停工的坚决停工整顿。对在整治行动中打击处理不力、工作走过场,致使行业内非法建设行为依然存在或引发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
[编辑: 林永丽]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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