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区市全获二季度“好气质”奖 最高奖135万元
来源:大众网 2015-07-22 17:44:00
大众网青岛7月22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孙俊杰 郭钊敏)2015年青岛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实行季度考核,7月21日,青岛市环保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第二季度考核成绩,根据通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10区市将拿到47万元~ 153.5万元不等金额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这也是继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各区市再次全部获得“气质”大奖。据悉,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7月21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和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及生态补偿核算结果的通报》,根据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数据,青岛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2015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核算,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87.5万元、124.5万元、129.5万元、153.5万元、109.5万元、107万元、47万元、122.5万元、75.5万元、103万元。
1~6月,青岛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3%,同比提高12.1个百分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以下简称“蓝繁”)天数146天,同比增加27天;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52、99、30、3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0.0%、14.7%、26.8%、18.2%。各区的空气质量同比均改善,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改善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黄岛、市南、李沧、市北、崂山、城阳区。
据青岛市环保局污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主要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创近年之最;二是首次实现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面改善;三是首次出现全月均达到山东省“蓝繁”标准的情况,5月份市区“蓝繁”天数31天,列全省第一;四是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空气质量差距缩小。这些新特点表明,近年来我市采取的一系列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取得了积极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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