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女子分娩时逃避抓捕用假名 孩子成黑户(图)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王寿林   2015-05-25 07:48:00

关键词: 孩子出生 分娩 抓捕 黄女士 假名

   早报讯 到了毕业季,许多中小学生和家长都在为升学而忙碌。但是家住宁夏路的小竹(化名)却因为母亲在分娩时使用假名登记而成为“黑”户,无法办理升学手续。她的监护人向宁夏路派出所的民警求助后。民警联系了小竹母亲服刑的监狱为母女俩进行了DNA鉴定确定关系,随后火速为小竹补办了户籍。“孩子能顺利升学,我真是要感谢宁夏路派出所这些热心负责的警官!”昨天上午,小竹监护人黄女士(化名)说。

   监护人情急吐真言

   “民警,孩子马上面临升学,这一次希望你能帮帮我!”3月底的一天,黄女士走入宁夏路派出所后,焦急地向民警李晓光求助说。对于黄女士,李晓光并不陌生。2013年,黄女士就曾到派出所咨询过,心存顾忌的她并没有向李晓光说实话。只是说自己的一个同学生孩子的时候登记的姓名与真实姓名不一致,孩子现在无法落户该咋办。业务熟练的李晓光立即给出了做DNA鉴定确定母女身份的解决方案。黄女士想了一下,随后就悄然离开了。

   2014年年初,黄女士再次上门询问做DNA鉴定的细节,李晓光耐心向她介绍。在这个过程中,黄女士眉头越皱越紧,最后又是叹气离开了。

   而这一次上门后,她终于向李晓光说明了实情。原来小竹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该女系王女士远房表妹吴某(化姓)的女儿,吴某于2003年11月因诈骗罪被判入狱19年,现仍在山东女子监狱服刑。高女士入狱前生下小竹,因当时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她,因此孩子出生时她在医院使用了假名字,致使孩子出生后一直无法落户。眼看孩子升学需要户籍,黄女士只能向民警求助。

   救助小组帮忙解困

   在听完黄女士的介绍后,干了18年户籍警的李晓光也感到很棘手。“孩子的母亲关押在监狱中,无法像正常人那样做亲子鉴定,这种情况我也是第一次遇到。”李晓光介绍说。她立即向派出所领导汇报,宁夏路派出所负责人在向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汇报请示后,决定成立由副所长胡保鹏为组长的救助小组,帮小竹办理户籍手续。

   确定分工后,李晓光联系了山东女子监狱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只要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就可以到监狱提取吴某的DNA。考虑到黄女士的隐私,李晓光总是在窗口无人时才为黄女士开列出所需材料清单,起草、修改办理户口所需文书格式、有时要忙到晚上8时左右。在所有材料都准备好后,民警曹忠保、常艳带着相关材料赶往济南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避开交通高峰,当日办完所有手续,曹忠保、常艳订了青岛到济南最早的一班动车车票。凌晨4时左右,两人就从家中出发赶往火车站,到达济南后,立即转车赶往女子监狱,顺利提取了她的DNA。

   耐心解最后“疙瘩”

   在亲子鉴定的过程中,李晓光也在忙着为黄女士准备最后的审批材料。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黄女士已经与丈夫离异但却没有办理分户手续,按照常理推断,黄女士的前夫很难接受小竹入户。李晓光赶忙让黄女士去做工作,结果不出所料,黄女士在前夫处碰了个大钉子,对方表示不会办理分户,也不会交出户口簿让黄女士为小竹落户。

   虽然派出所有权利办理强制分户手续,但李晓光考虑到办理强制分户也需要耗费时间,就亲自联系上黄女士的前夫,向他介绍分户的一些相关政策。“我告诉他分户不会分割他的房产,同时这个手续对于孩子一生来说非常重要。在解除了心中最大的疑虑后,黄女士的前夫最终交出了户口簿。”李晓光介绍说,最后的一个难点解除后,她也松了一口气。

   在亲子鉴定的结果得出后,李晓光与市北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民警栾春杰一起核实、办理各种材料,用最快的速度为小竹办理好相关手续。4月29日,民警将办理好的户口关系交到黄女士手中时,黄女士热泪盈眶,紧紧拉着民警的手说:“没想到孩子十几年没法落的户口,你们一个多月就给我办成了,非常感谢你们。”小竹的生母吴某在监狱中得知孩子的户籍办好后,也是非常感动。昨天上午,她委托黄女士将一面绣有“坎坷之路换新颜,心系居民办实事”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宁夏路派出所,感谢副所长胡保鹏、民警李晓光、曹忠保和常艳的热情服务。(记者 王寿林 通讯员 李旭东)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