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次公积金贷款或不必等5年 已启动调研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5-05-22 07:52:00
半岛都市报5月21日讯(记者 王爱科) 已还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有望直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了。21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郝亮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提到,虽然目前对职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不过本市已启动了相关政策调研,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资金运行状况,研究制定相关调整意见。此外,公积金异地贷款从下月开始施行。
早在今年的3月30日,房贷新政发布,居民购买首套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30%降至20% ,公积金二次贷款由不低于60%降至不低于30% 。在当天的访谈中,不少市民关注青岛公积金贷款是否将执行新政策。
“购买房龄在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款的40%。”郝亮说,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职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但本市已启动了相关政策调研,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资金运行状况,研究制定相关调整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访谈当中,异地公积金贷款也广受关注。“6月1日起青岛异地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请问此种贷款手续办理和放款时间各是多少?”多位网友咨询这个问题。
“异地贷款,简单讲是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青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目前的贷款流程,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一般当日申请当日审核,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郝亮说,贷款发放一般情况是取得抵押权证的次周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自今年6月1日开始受理,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
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此外,有网友提出,住建部《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能否放宽的问题,郝亮解答,《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设区城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如何使制定的细则具有可行性需要有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须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来执行相应的提取政策。”
■链接
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记者21日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济南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最新规定,自5月25日起,济南市取消了首付比例在购房面积方面的差别化规定,首套房首付比例均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均为30%,同时取消了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差别化政策规定,统一执行30%的首付比例和基准利率。
据新华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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