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坏掉住户拒交692元/户维修费 天天爬14楼
来源:青岛早报 2015-05-18 06:33:00
全楼26户居民唯一的一部电梯发生故障,电梯维保人员检查发现,电梯内一处重要部件损坏,更换需要1.8万元。居民觉得费用太高难以接受。“我们楼里的居民每天要爬14层楼回家,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一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昨天,家住金水路一小区的市民王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称。
电梯故障居民爬楼已一周
记者闻讯赶到该小区六区3号楼2单元,楼里的居民称,全楼一共有14层,每层一梯两户,除了1楼的居民不用电梯外,其余26户居民都要靠这个电梯上下。电梯大概是一周前损坏的,居民们全都得爬楼上下,住在二三楼的居民还好些,最难受的是住在10层以上的居民,上下楼特别不方便。楼里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有需要家长抱着上下楼的孩子,还有孕妇和病人,每天爬楼特别不方便。
居民称,物业公司在本月14日贴出通知,意思是电梯因为驱动部件损坏需要付费维修,更换驱动部件维修费要1.8万元,平均到26户居民,每户居民要付费692元。但因为维修费收不上来,电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修好。
维修费1.8万居民难接受
居民告诉记者,全楼26户居民中,现在只有一户交了维修费,还有一户居民之前交过房屋维修基金,剩下的24户居民都觉得这笔维修费太高,大家难以接受。“电梯里设置的广告应该有一笔广告费用,应该用来维修电梯,此外物业公司应该多找两家电梯维保公司比价,设法将配件费用降下来。”居民王先生称。
记者从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他们也在为这部电梯的维修费用犯愁。工作人员称,小区是2007年建好的,电梯早已经过了保修期,按照规定,电梯坏了维修,应该由业主分摊维修费用,但是到现在,大部分业主都没有交钱,有些楼层低的业主宁愿爬楼梯也不愿意出这部分钱。工作人员称,电梯故障后,电梯公司检查发现是驱动配件故障,原本更换配件报价是2.4万元,经过物业公司的讨价还价,最终电梯公司给打了七五折,才成了现在的1.8万元。电梯内的广告费用很低,一年也只有100元。物业公司收的物业费和电梯运行费也不高,根本不够维修电梯的。
律师:可要求物业多比价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称,根据《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业主完全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将这些年的电梯广告收益首先用于电梯维修,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多联系几家维保公司,通过比价的方式减少维修费用。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进一步协商处理此事。(记者 黄飞)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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