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各区市2015将建保障房套数公布 城阳最多
来源:青岛早报 2015-05-12 09:25:00
早报讯 青岛保障性住房建设定下时间表,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筹工作任务的通知。通知提到,全市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确保9月底前开工建设。另外,各区市建设的套数也敲定。
6月底完成土地招拍挂
全市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其中,建筹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1000套,发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000户。各区市拟列入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筹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并确保6月底前完成土地(项目)招拍挂、确定项目建设主体,9月底前开工建设。
通知提到将多渠道筹集房源,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对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实现应保尽保。由区市政府结合保障性住房需求、未来人力资源和城市发展布局状况以及轨道交通建设实际,选择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对企业较为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可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段,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用工规模较大或者住房需求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其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区市政府可组织筹集部分小户型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配租。对土地资源紧张、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指标确有困难的区,可通过在其他区异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异地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指标或低价位、小套型商品住房等方式解决。对异地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指标的区,除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综合建设成本向建设单位支付建设费用外,还应对房源所在区按照每套房屋36000元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保证建筹资金投入
通知提到将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筹资金的投入,同时积极探索筹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单套不超过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3000元;其他区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筹资金可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自行筹集。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房屋管理、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对列入年度计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记者 王磊江)
2015年各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表
区域保障性住房建筹(套/户) 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套)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套)
合计 10000 1000 8000 1000
市南区 520 220 300 0
市北区 1480 480 1000 0
李沧区 900 200 700 0
崂山区 540 20 520 0
黄岛区 1961 11 1950 0
城阳区 2160 10 1150 1000
青岛高新区 380 0 380 0
即墨市 905 5 900 0
胶州市 1030 30 1000 0
平度市 62 12 50 0
莱西市 62 12 50 0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