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解读:积分落户9月起办理 申请流程看这里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谢小真   2015-05-07 14:15:00

关键词: 积分排名 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流程 存量

   相关链接>>>>首发:青岛积分落户细则出台 9月集中受理申请

   青岛新闻网5月7日讯 近日,《<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凡是不符合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或者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人员调动实现落户的人才,都可以走积分落户通道,这一政策将有效解决我市现有大量“存量”人才的落户难题。

   哪些来青人员可以通过积分在青岛安家落户?怎样取得积分?取得多少积分可以办理?办理流程有哪些?对于这些网友关注的焦点,青岛新闻网为您一一答疑解惑。

   焦点一:何时开始办理积分落户?

   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发积分落户信息系统(包括立项、招投标、软件开发等一系列工作),预计9月份左右开始集中受理材料,办理2015年积分落户。根据今年两会消息,每年确定两千名积分落户人口计划指标,由市发改委对年度落户总量实施指标管理。

   焦点二:谁能通过积分落户青岛?

   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包括租赁),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焦点三:怎样才能得到积分?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

   焦点四: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分值,需要不同证明材料。根据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办理积分落户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籍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房地产权证明、税收完税证明、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无偿献血证或献血证明、志愿服务证明。

   焦点五: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积分入户实行集中统一办理。步骤分为网上申请——初审——复审——积分排名公示——复核——落户名单公示——办理,共七步。

   网上申请:根据市人社局公布的办理时间,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积分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递交申请材料。

   初审:各区积分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各区积分入户受理窗口应及时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资料录入积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纸质材料报市人社局。

   复审:积分落户主管部门汇总有关材料及数据后,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组织局内有关处室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市直单位对积分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积分排名公示:人社局汇总复审情况,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积分相同者,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排名。

   复核:人社局将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复核。

   落户名单公示:人社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复核确认的申请人积分排名和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

   办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公布拟落户人员名单并签发落户卡。

   焦点六:家人可以一并落户吗?

   申请人凭落户卡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

   焦点七:骗取积分将受什么处罚?

   实施细则规定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谢小真)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