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13万法人代表"不知情" 原是替哥当"代表"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5-04-13 09:49:00
莱西一企业倒闭后拖欠了职工约13万元工资,企业法人代表不仅拒不出面接受有关部门的协调、调查,并且还玩起了“失踪”。莱西警方介入调查后,成功将其查获并依法刑事拘留,他却“一问三不知”。原来,该企业的实际负责人竟是他的亲哥哥,而他只不过是帮哥哥忙来顶了名。4月10日,在企业主动偿还了职工的工资后,警方依法对这名企业法人代表办理了取保候审。
欠工资十三万老板“不知情”
2月2日,莱西公安局接到一起莱西劳动保障部门移交案件,辖区青岛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拖欠70余名职工工资共约13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出面接受调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经触犯法律。随后,莱西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立即对此案件展开调查,民警通过对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进行查阅得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郭某帅(男 ,30岁,日照市人)。事发后郭某帅已不知去向,民警多次对其进行传唤和抓捕均未果。3月16日,莱西警方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郭某帅进行了网上追逃。
4月7日,警方经过多日工作,终于在城阳区一公司内将打工的郭某帅抓获归案,然而到案后的郭某帅面对民警的询问竟然“一问三不知”。据其交待:自己的这个公司法人代表其实是哥哥安排的,他本人只是公司内的一名普通职工。当初在公司打工期间,作为公司实际中方负责人的哥哥以公司能够帮他缴纳“五险一金”为由,让他来做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弟弟的他并未多想,也没有考虑到其所要承担的责任,就稀里糊涂地当上了青岛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公司倒闭后,他便悄悄离开了公司。因感觉公司并不是自己负责,所以在劳动部门对其调查期间,他拒不出面接受调查。
“代表”被刑拘哥哥坑了亲弟弟
当日,郭某帅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月10日,郭某帅主动支付了拖欠职工的13万元工资后,莱西警方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当前,在一些地方或领域,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现象还时有发生,许多企业和雇主无故拖欠工资,导致大量农民工辛辛苦苦劳累一年,却迟迟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恶意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仅触及社会道德底线,而且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那些还在打劳动者报酬的主意,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者,请赶快悬崖勒马,否则,就有可能被判刑定罪。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