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率先实现基本药品零差价 15元的药卖1元
来源:青岛晚报 2015-04-09 14:06:00
晚报讯 15元的阿莫西林只要1.14元,14.6元的连花清瘟胶囊只要3.45元,27.8元的缬沙坦胶囊5.9元就能买到……原来只能在新闻中看到的基本药物制度已经来到市民身边。记者获悉,李沧区投入300万元,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区覆盖。
家住李沧区丰和苑小区的王女士感觉胆部老毛病又犯了,她立即下楼来到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让医护人员拿了两瓶消炎利胆片和一瓶清开灵颗粒,原本购买这些药物她需要花费46元,而今这些基本药物再加上医保统筹,她个人只需要交8.43元即可。
记者注意到,在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楼取药窗口前都设立了基本药物专柜,专柜上方标明两百多种基本药物(西药)的价格公示,市民想要买药到表上查询价格一目了然。
李沧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邵先赞告诉记者,今年,李沧区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到全区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区覆盖,其中仅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增加到了8家。
邵先赞表示,今年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对试点机构的补偿机制。原来是按照年度民营机构销售基本药物金额所占该机构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政府“补贴”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高于30%的可根据实际所占比补贴30%-40%,而低于30%的只补贴25%。而如今全部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额度的40%进行补贴。“基本药物就是进价多少卖多少,一分钱都不允许加,虽然政府补贴会比原来的价格销售利润额低,但加大了老百姓的满意度,大家对我们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就高了,从长远来看对我们医疗机构是非常有益的。”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宋新华)
新闻延伸
三年省下8.1亿元
今年,我市将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目前,我市在省内率先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近3年来,共采购使用基本药物30亿元,降价幅度27%,为市民节省购药资金8.1亿元。
原标题:药品零差价,15元的卖1元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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