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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建孤独症教育学校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魏海洋   2014-12-26 07:39:00

关键词: 特殊教育学校;全纳教育;孤独症;教育教学

  半岛都市报12月25日讯(记者 魏海洋) 12月25日,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制定的《青岛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正式下发。其中提到,要经过3年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让每个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并在如何发展特教上提出了具体措施和目标。

  记者了解到,根据这3年的总体目标,到2016年,全市高水平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教育服务残疾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明显增强。

  据悉,自2014年秋季开始,青岛市中心聋校承担全市听障儿童的义务教育任务,并负责指导全市听障儿童随班就读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资源教室建设等工作,各区市不再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听障儿童新生入学。要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孤独症儿童教学实验班。

  还将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康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服务。到2016年,在全市建设4个“康教结合”实验学校。

  记者从计划中了解到,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扩大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规模。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进行融合教育,各区市分别选择4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对接收学前残疾儿童的社会力量办学前教育机构予以适当资助。

  将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大力开展融合教育。不能到校就读的、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将被纳入学籍管理,为其量身定制教育和康复方案,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据悉,将逐步在区市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班,推行“9+3”模式(9年义务教育、3年职业教育)。依托即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处全市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实训和综合实践教育基地,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职业实习、就业培训和综合实践教育工作。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开始,各级财政在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按照公办教育机构和康复机构的标准,向在民办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机构中符合青岛市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8倍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有条件的区市可进一步提高标准。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据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继续实施全免费教育,自2015年春季开始,市本级学校学生生活费每生每年不低于5000元,交通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并确保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准,各区市参照确定资助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随班就读的学前和高中段残疾学生均按政策享受最高档国家(政策)助学金。

  据悉,到2016年年底,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青岛市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2015年,在青岛市中心聋校建立全市全纳教育资源中心,指导和评估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全纳教育工作,开展全纳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还将建立1所全市孤独症教育学校。2016年年底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生8人以上(含8人)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均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儿童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鼓励有条件的区市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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