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来青定级 泰山碑拓成国宝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4-12-03 06:57:00
近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成员、故宫博物院古器物部副主任、金石组组长、研究员丁孟,中国文物出版社编辑、古籍善本专家、研究员孟宪钧,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鉴定室副研究员刘子旋女士一行3人对青岛市博物馆馆藏的部分碑帖、古籍、铜器文物进行了定级鉴定,发现多件国家级珍品,其中《泰山碑拓》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泰山碑拓版本罕见
此次对馆藏碑帖文物进行定级鉴定,是青岛市博物馆多年来首次对该类文物进行定级鉴定,共精挑细选了25套碑帖文物,其中《泰山碑拓》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明拓《石门颂》、明拓《墨池堂贴》、三部明拓《淳化阁帖》共5套文物被定为二级文物,清拓《石鼓文拓本》等14套碑帖被定为三级文物,清拓《玄灵法师神道碑拓片》等5套碑帖被定为四级古籍文物。
据市博物馆文保部主任、馆长助理赵好介绍,此次被列入一级文物的泰山刻石拓片为“二十九字本”与“十字本”合装本,所谓“二十九本”是指泰山刻石在初拓时存有二十九个字,后因其遭遇失火,被破坏,仅存十个字,所拓拓片称为“十字本”。泰山刻石拓片存世量极少,其中大部分为“十字本”且年代较晚,“二十九字本”更是极为罕见。
青岛市博物馆所藏此“二十九本”,为清乾隆年间拓本,历经多位名家所鉴赏、收藏,钤有“沈尌镛印”、“贯夫之章”、“大瓢老人”、“徐同柏印”、“陆绍曾印”,更有翁方纲、张廷济、赵魏等名家的大段题跋,详细阐述了此拓片的珍贵性和流传经历,是极为难得一见的佳品。
秦统一中国后所刻
赵好告诉记者,历史上,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其统治疆域内曾先后刻石七处。现大多磨灭,唯存《琅琊台刻石》和《泰山刻石》(为李斯所书)。《泰山刻石》等都是在“书同文”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书体,世称小篆。
据考证,原刻石立于泰山玉皇顶南沿以下约七米碑亭处,明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以后,此石流落在碧霞元君祠西墙外的玉女池旁。当时仅存二世诏书四行29字,许氏搜得断石后,将其置于碧霞元君祠,并刻许氏隶书跋文两行于其左下方。到了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由丁皂保将断石移置碧霞元君祠的东庑。清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六月,碧霞祠遭火灾,断石从此下落不明。至清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春,由蒋因培等人在玉女池中寻找到两块残石,尚存“斯臣去疾昧死臣请矣臣”十残字。后几经磨难,现残石存泰安岱庙内。
《泰山刻石》传世拓本最早者,见有明代安国所藏两册,一册存165字;一册存53字。两册皆宋拓本,现存日本。再有拓本就是青岛市博物馆馆藏的“二十九字本”了。
共鉴定文物64件套
此次古籍善本鉴定共挑选了25部进行定级鉴定,其中清王筠手抄本《仪礼义例不分卷》等9部古籍被定为二级文物,清乾隆刻本《礼记二十卷》等15部古籍被定为三级文物,清雅雨堂刻本《李氏易传十七卷释文一卷郑氏周易二卷》被定为四级古籍。
市博物馆铜器类文物于1987年进行过一次顶级鉴定。在专家意见基础上,青岛市博物馆专业人员通过多年研究,这次挑选了14件铜器请专家进行进一步鉴定,共有“商鸟纹铜爵”等5件文物从原来的三级升为二级。
据悉,此次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成员共鉴定文物64件套,1件定为一级文物,19件套定为二级文物,29件套定为三级文物,6件套定为四级古籍文物,其余保持级别不变。此次鉴定为下一步进行学术研究与文物价值的进一步发掘,让文物“活起来”打下了基础。 记者 王法艳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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