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下发0-3岁幼儿教养指导纲要 涉9个年龄段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4-11-19 07:40:00
半岛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 魏海洋) 11月18日,市教育局印发了《青岛市0~3岁婴幼儿教养指导纲要(试行)》文件,从教养理念、教养方法等方面进行介绍,涵盖新生儿、2~3个月、4~6个月、7~9个月、10~12个月、13~18个月、19~24个月、25~30个月、31~36个月的婴幼儿的教养方法,内容非常具体。
“为了加快推进岛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提高早期教育指导机构服务质量和婴幼儿家长(看护人)的科学育儿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这个纲要。”18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纲要将是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科学开展教养指导活动的依据,也是婴幼儿家长(看护人)科学育儿的指南。据悉,市教育局出台的这个纲要将作为当前早期教育指导机构从业人员、早期教育指导管理和教研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记者从纲要中看到,针对新生儿到36个月的婴幼儿都有详细的教养内容和要求,涉及9个年龄段。另外,纲要中还有婴幼儿各个成长阶段的观察要点,观察要点涉及发育与健康、感知与运动、认知与语言、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这些要点能够为家长们提供参考,了解自己的孩子是否属于正常发育。
市教育局对早教机构和家庭环境内的教养也提出了实施要求。其中,要求教养指导人员制定科学的教养方案,一项内容的活动时间不宜过长,活动方式要灵活多样。教养环境要便于婴幼儿自如爬行、独自活动、与同伴一起活动等。室内外设施和用具安全无毒、摆放合理、取放方便。户外时间要随婴幼儿的月龄增加逐步延长。针对家庭,则要求天气晴好时,多带婴幼儿到空气新鲜、绿化充分的户外场所活动,坚持日光浴(弱日光,可在树荫下进行日光浴以保护视网膜)和空气浴。春 、秋等传染病高发季节,尽量避免带婴幼儿到人口密集的场所活动,避免交叉感染。尊重婴幼儿个性,鼓励其尝试自己做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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