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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上月天天排放超标 供热季8招防冬霾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2014-11-13 10:31:00

关键词: 排放清单 青岛碱业 排放污染物 供热管网 超标

青岛碱业上月天天排放超标 供热季8招防冬霾

   昨起我市开始了今冬试供热,同时,市区空气也迎来了一年中最为严峻的考验期。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防控今冬大气污染,我市出八招应对,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冬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供热要用低于0.6%的煤

   根据市环保局的冬控方案,各区市环保部门将组织对本辖区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对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企业锅炉启动点火应提前申报,一般应在夜间进行,并最大限度减少冒黑烟现象的发生。严格燃煤污染控制。各分局、各市环保局贯彻落实市环保局要求,认真开展本辖区企业燃煤煤质申报、抽查和放宽煤质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煤样监测,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燃用硫份高于0.6%、灰份高于15%劣质煤炭的依法进行查处。

   冬控期间,环保部门将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力争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超低排放。冬控期间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对辖区国、省控重点废气污染源应每周至少监察、监测1次;对除国、省控外的20吨/小时及以上在用锅炉和上述重点行业企业应每两周至少监察、监测1次;对其它锅炉应每月至少监察、监测1次;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各区、市执法情况进行稽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对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从重处罚。 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环保法要求,依法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破坏污染监控要追刑责

   加强重点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监管。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和考核,提高在线监控设备运行质量,按时组织数据有效性审核,每半月对全市至少15%的国控、省控废气污染源进行1次现场监督监测。

   环保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依法查处。对于破坏在线监测设备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环保部门将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车辆停放地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工程施工、客货运输等易发冒黑烟车辆,严查冒黑烟车辆,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实施跟踪治理,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执法监管,及时查处不正常运行和擅自闲置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路查执法,合理布置路查路段和点位,依法查处冒黑烟车辆和无环保标志车辆,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

   三行业不合要求应关停

   冬控期间,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水泥、砖瓦、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及异味治理,限期建设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对辖区大气子站周边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污染源应每两周至少监察一次,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各分局、各市环保局按照要求,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制定应急方案,落实应急装备,加强值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要切实落实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扬尘控制等应急措施,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对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做好空气子站异常数据分析、判定、预警和发布工作,各单位应按工作程序要求进行联动处置。

   青岛碱业超标上“黑名单”

   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上月全市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5-6,7,8号锅炉)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发现,其上月31天里天天超标排放污染物,污染物种类则为氮氧化物。另一家超标企业,则是平度田庄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其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为剧毒物品氰化物。(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孙俊杰 戴云龙)

   8项措施防控大气污染

   ●企业锅炉点火要申报

   ●燃煤质量有要求

   ●重点废气污染源每周至少查一次

   ●破坏在线监测设备者将追刑责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

   ●深化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污染治理和检查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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