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机动车年增12% 44部门合力共治交通安全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4-10-09 17:18:00
关键词: 青岛;机动车;部门合力;交通安全
大众网青岛10月9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记者今天从青岛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青岛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保有量分别达到198.38万辆和248万人,且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递增,平均每天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新车牌证的约800辆,最多的一天达到1100余辆。由于青岛是旅游城市,据统计,旅游旺季仅每天进出青岛的外地大巴车就达到6000多辆,加之地铁建设、道路翻修等项目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使本已非常脆弱道路交通“雪上加霜”,疏堵保畅面临巨大压力。
44部门治理交通安全问题 排查交通隐患
为缓解交通压力及车辆激增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今年以来,青岛市政府成立了由44个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强力推进“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交警部门自主研发“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对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实时动态管理。期间,对全市3661家重点运输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清理逾期未审验车辆2.6万余辆,清理多年未审车辆8769辆,向社会公布了进入“黑名单”的435名吸毒、超速、醉酒和记满12分驾驶员,370名驾驶人被清退出营运行业。
同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今年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93处,市安委会对排查出的37处市级隐患路段和96处204国道交通危险路段进行了挂牌督办,其余260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前,已整改完成149处,剩余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将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区(市)政府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全力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 山东路通行力提升
今年,青岛市交警部门多项措并举缓解拥堵,包括排查梳理市区易堵路口、路段149处;近期对山东路实行了交通组织优化,通过增设左转车道、设置左转待转区、增设掉头弯道、优化信号灯配时等措施,有效提高了通行效率。其中山东路鞍山路路口通行效率提高了9.3%,山东路延吉路口通行效率提高了7.8%。改造前,山东路南向北过延吉路、敦化路、鞍山路的车辆,通行等待时间为4-5个信号周期,目前,已缩短为最多2个信号周期即可通行。
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在市区划定了公交专用道,其中12条双向通行的道路施划专用车道里程138公里,单行道路允许公交车逆向通行的道路28条26.8公里。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除民警现场执法和利用视频监控查处外,还在9条线路的26台公交车上安装了车载视频抓拍装置,对占用公交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及时查处,确保公交车优先通行。
另外,交警部门还完成了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一期工程。目前覆盖市南、市北、李沧区市内三区的主次干道及重要支路的一期工程已建成并启用,将在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信息服务、警力快速调度使用及交通组织等方面为城市治堵发挥积极作用。
路面管控施划泊位 重拳出击治理“停车难”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强化路面管控。1-9月份,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5.3万余起,查处交通违法总量较去年上升15.5%,其中查处酒后违法行为上升34.6%。9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停车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将市区主干路,快速路、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商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区域及道路作为整治的重点,目前,已查处违法停车行为6.75万余起。
对市区490条已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路段上停车泊位线、停车泊位标志进行了修缮,并在“十一”假期期间,对市区增城路、南京路、台东五路等38条道路(路段)上增设了免费限时停车泊位近3000个,引导周边居民夜停早走,缓解停车难问题。鉴于市区停车需求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前海一线、商圈周边,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停车泊位“一位难求”,交警部门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统筹规划市区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全力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
30余项便民措施服务民生 办事效率大幅提升
与此同时,青岛交警面向社会出台了30余项便民利民措施。行政审批在原有承诺时限基础上提速30%,实现了本市异地缴纳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全方位开展车驾管服务,在全国率先推出了首家车管淘宝店铺“青岛车管淘帮办”,网上为群众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并牵头国内5省8个城市的车管所成立了车管“淘帮办”联盟,进一步扩大了品牌效应。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积极推进智能交通建设,进一步强化停车秩序治理。在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同时,积极挖掘城市道路停车潜力,对市区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的道路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加市区停车场的建议,全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