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办贷款市民退房 胶州恒翔金水苑不退房屋维修金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4-09-02 09:59:00
近日,孙先生反映,他在胶州恒翔金水苑小区购买房子,因为自己的原因,通不过贷款审核,孙先生想要退房,但开发商却不退1.25万的房屋维修资金。胶州市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房屋维修资金可以办理过户,开发商不退违反规定。
9月1日,城市信报记者联系上孙先生,他告诉记者,事情要从两三个月前说起,当时他和妻子去胶州恒翔金水苑小区买房子。
孙先生称当时买房时,得知他们是外地人,在青岛也没有社保,开发商建议办“证件”,这样就能通过相关审核,也能办下来贷款。“后来,我就交了1万块预付款,也签了合同,算是正式买了房子。”孙先生称本以为交了钱,剩下的就等着办手续,没想到后来开发商又让他交钱,这笔钱是1.25万的房屋维修资金。除了这两笔钱,孙先生还交了400元钱,用来办手续。
孙先生称后来开发商那边打来电话,告诉他因为他妻子的信用问题,贷款没法办下来。孙先生说,后来,开发商那边出主意,称可以办理“假离婚”。因为要缴纳5000元钱,孙先生觉得不靠谱,决定退房。
不过,孙先生提出退房后,开发商给出的说法是,想退房可以,但不给之前的2.25万元钱。孙先生要了两次,对方还是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孙先生很无奈。在孙先生看来,之前的1万元暂且可以不讨论,但1.25万的房屋维修资金不能不计较。
孙先生告诉城市信报记者,当时交了1.25万房屋维修资金,开发商只是给开了一个收据,并没有给他相关的发票或者证明。
9月1日下午,城市信报记者联系上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城市信报记者询问房屋维修资金能否退还,对方称需要报告领导。
1日下午,城市信报记者就此咨询胶州市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城市信报记者,就孙先生的情况来说,如果房屋维修资金还在开发商手里,孙先生退房后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退款,如果已经交到银行,存入专用账户里,孙先生可以通过房管局,将房屋维修资金“过户 ”给开发商,开发商将钱还给业主,待房子重新卖出后,开发商可以把房屋维修资金过户给买房的人,向对方收取房屋维修资金。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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