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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救护车再增四处出发点 避开路堵最快到达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田璐   2014-08-25 13:47:00

关键词: 救护车 交通法 断点 睡城 猝死

青岛救护车再增四处出发点 避开路堵最快到达

 

青岛救护车再增四处出发点 避开路堵最快到达

 

   “还不到4个月的时间,我们的救护车就遭遇了近900次拥堵,这就是目前咱们城区急救很现实的问题。 ”在“岛城媒体看卫生”的开放日上,市120指挥中心主任盛学岐通报了最新120车载监控视频统计。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对医疗急救带来的困境,我市增建4个市区120急救点,最晚下个月就将投入使用。

   不到4个月遇堵898次

   “之所以安装120车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就是要对如今城市交通拥堵对救护车的影响进行科学调研。 ”盛学岐说,市急救中心梳理了部分省市救护车通行不畅的问题,结合青岛市道路交通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摸底,申请由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对市区60辆救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监控设备,实现现场数据实时传输,为积极避让救护车各项行为提供数据支撑,为及时、准确、高效开展现场紧急医学医疗保障提供决策依据。

   今年上半年,救护车安装视频监控项目正式启动,截至8月20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计21个急救站救护车现安装了46套系统,并进行了运行调试。据统计,5月,救护车受阻262车次。 6月,救护车受阻242车次。 7月,救护车受阻226车次。8月截至20日,救护车受阻168车次。不到4个月的时间,46辆救护车受阻总计达到了898车次。其中,上下班高峰时救护车受阻占到了95%。盛学岐说:“8月9月是咱们青岛的旅游旺季。这两个月,急救车辆受阻情况肯定会更严重。 ”

   路堵贻误抢救时间

   随着高血压、心脏病、高血糖等疾病的高发,近年来岛城城市人口中猝死的发病率逐渐增加。猝死发生4分钟之内,实施心肺复苏成功率在50%以上。4-6分钟之内,心肺复苏的成功率就降到了10%左右。超过10分钟,就几乎没成功的可能了。

   目前岛城120急救非高峰堵车时间,用时就要7分钟左右。也就是说,即使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等救护车赶到的时候,猝死患者生还的可能性也很小了。夏季是岛城猝死高发的时期。据了解,进入夏季急救中心一个月能接近百起猝死的求救信息,但救助成功率却不到5%。

   救护车将达100辆

   “交通拥堵是越来越严重的城市病,既然不能短时间内解决,我们只能通过别的办法来缓解它对急救带来的困境。 ”盛学岐说,“就是结合青岛的城市特点,尽可能在人员密集区增开急救单元或者急救站。”目前,就在紧急增设4个急救站点。预计下月就能投入使用。届时,我市市内三区加崂山区将共有26个急救单元,全市六区四市共将有约100辆急救车,我市的院前急救体系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这新增四个急救站点位置为:市南区,由市市立医院在荣成路13号采用租赁房屋方式选址建设;市北区,由市中心医院在瑞安路58号采用租赁房屋方式选址建设;李沧区,由市第八人民医院在万年泉路22号(原医学会院内)选址建设;齐鲁医院急救站,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在浮山后二小区原阜新医院选址建设。

   “这4个点设置在哪里,我们都是经过反复论证的。 ”盛学岐说,市南区这个站点,在八大关与延安三路之间,解决青岛前海一线急救量在这一带“断点”的问题。这里的急救车赶往第一海水浴场只需5分钟。市北区这个站点周边由于湖岛改造等原因,大量市民搬进该区域。而这个区域距离南边的海慈医院和北边的中心医院都有些远,因此需要增设一个站点,满足市民的需要。第三个站点主要是覆盖了世园会周边以及崂山等地的急救空白。第四个站点解决浮山后“睡城”急救力量短缺的问题。从2010年前后至今,恰逢青岛市民向东部居住的人口越来越多,浮山后等大型居住区成为名符其实的 “睡城”,崂山商圈也逐渐成型,东部人口集聚速度不断加速。而目前只有劲松三路上急救中心一个站点负责上述区域的急救任务。

   不避让可被罚200元

   “虽然,我们的救护车遇到了这么多受阻情况。但大多数都是上下班高峰时间段的现实情况造成,而且越来越多的车辆开始主动给我们的救护车让道。在快速路上,经常会出现各种车辆尽量贴到两侧行驶,给救护车让出中间空间来通过的情况。 ”盛学岐说,到目前为止,只有1次恶意阻挡的情况。

   “由于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这一事故进行调查。所以,我只能介绍一下大约的情况。 ”盛学岐说:“那是一辆外地面包车。当时,我们的救护车一再示意请其避让,可它一直不避让。当时,路上的车辆并不是太多,可它一直在路中间行驶,故意阻挡我们的车辆。 ”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交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有条件避让而没有避让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记者 田璐)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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