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考改革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 今起征求意见
来源:大众网 2014-08-18 15:53:00
大众网青岛讯8月18日(记者 李欣)8月18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对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即青岛市教育局将在保持招生政策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完善有关考试招生政策 ,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将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学生家长可在8月18日至8月22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qdzhongkao@163.com
联系电话:85912112
附:青岛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
一、保持招生政策总体稳定
1.继续实行指标生录取、特长生录取、自主招生、统一招生等多元招生录取政策。
2.继续实行第一、第二志愿平行录取政策。
3.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顺序录取。以录取分数线高低决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顺序。
4.继续划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完善有关考试招生政策
1.调整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和普通高中录取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30%、35%、5%)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2014年市内三区共有9所,分别是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
2.调整多次考试制度。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考生,初三年级可以申请重考。
3.调整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录取。
调整指标生产生办法。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以青岛实验初中为例,假设2016年青岛二中分配给青岛实验初中16个指标生名额。青岛二中招生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报考青岛二中的青岛实验初中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第1-16名考生作为青岛二中指标生(如果第16、17名考生总分相同,则通过学科等级组合择优选择1人作为指标生)。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三、其他事项
1.公布2012级初中学生地理、生物考试分数和等级。
2.2013级提前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成绩继续有效,初二时可以再次参加考试,取两次考试最高成绩。提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及格等级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二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参加初二信息技术考试。
3.鼓励举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区市教体局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应符合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