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16条新便民措施 部分内容青岛已先行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4-07-26 09:00:00
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于近期集中推出提高户口办理时效、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实行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等16项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
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
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情况 ,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 ,不超过 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公安部和省区市公安厅 、局两级户政(治安)部门分别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 1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
试行省内跨地市考驾照
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区市,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实行机动车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车辆检验。
在驾驶人考试积压多的地方,试行省内跨地市考试,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考试的,可以在本省区市内选择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异地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网上预约办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场所指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紧急申办相关证件。
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的时限统一为:一般情况下,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台湾签注不超过7个工作日签发。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材料齐全的,可一次填表同时申办上述三类证件。
16周岁(含)以上,办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按要求提交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时,无需重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边检自助查验通道扩围
以下五类人员可以通过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1)持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电子普通护照入境的中国公民;(2)持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赴香港或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3)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1年以上(含)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4)持外国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5)在定期国际航班上服务的中国籍机组人员和可免签入境及已办妥1年以上(含)乘务(C)、任职(Z)签证或居留证件的外国籍机组人员。
积极推动相关准备工作
此外,还推出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完善信息安全产品销售许可管理措施、为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推行鲜活产品优先验放制度、开设跨境学童边检专用通道、启用海港口岸《边检办证告知单》等举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有些措施涉及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升级改造,公安部此前一直积极推动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便民利民措施发布后能够顺利实施。据新华社
16条新便民措施部分岛城已先行
半岛都市报7月25日讯(记者 刘鹏)25日记者了解到,这16条新便民措施中,有一些内容岛城警方早已率先施行。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 ,从2013年底开始,岛城警方就在窗口实施清单式服务,除了户籍、身份证的业务窗口外,其他窗口均实施这一措施,当事人材料不全的,列出清单详细告知所需要的材料。同时,新规中提出的“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岛城在去年就已经实施。
在公安部的便民新规中,要求“为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这一项措施实际在岛城也于去年就开始了。此外岛城还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并协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残疾、生活困难等信访群众,启动法律援助程序。车管业务方面,岛城现在也实行了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
责任编辑:蒋甜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