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明年全面供应国IV柴油 试点清洁能源供热
来源:青报网综合 2014-06-01 09:07:00
根据最新发布的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青岛市提出了今年及未来3年的目标。为了实现目标,我市将采取多项举措,其中包括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等。此外,我市将在明年起全面供应销售国IV柴油。
传统燃煤项目不再批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制定政策规定,除黄岛董家口经济区、平度新河化工园区外,不再审批新上传统燃煤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热源的,使用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供热。这对于燃煤的控制力度很大,从源头上杜绝污染。另外,我市将对燃煤供热企业用煤总量实施控制。我市将编制清洁能源供热规划,开展燃煤锅炉“煤改气”试点,在部分地块、项目建设中试点清洁能源供热。制定清洁能源供热财政补贴政策和供热价格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清洁能源供热。挖掘集中供热潜力,优先满足普通居民供热需求。
汽油升级 淘汰黄标车
我市将积极争取提前升级车用油品。落实《青岛市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保障国Ⅳ汽油供应销售;组织做好国IV柴油的供应渠道和各加油站置换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供应销售国IV柴油;力争2015年提前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油。继续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落实国I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5万辆。加快淘汰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等。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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