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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起严查摩托交通违法 不戴头盔罚50记2分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4-05-14 17:12:00

关键词: 青岛;交通违法;不戴头盔;严查
   大众网青岛5月14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5月14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目前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隐患,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伴随着人员受伤、甚至死亡,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在禁行区域、路线、时间行驶;报停后上路行驶;争道抢行;驾车时有妨碍其他安全行车的行为;技术标准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追逐竞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对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罚款50元;对摩托车后座乘作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罚款50元;对高速公路上行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罚款200元;对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通行的,罚款100元;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对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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