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6.3万市民祭奠烈士 忆先辈感人事迹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4-08 06:07:00
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烈士纪念场馆迎来大批市民祭奠烈士
早报讯 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各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纪念亭等地都有大量团体、组织以及市民前往祭奠,从佩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刚刚踏入工作岗位的青年团员,再到年过花甲的老人,大家用献花、默哀、鞠躬这些庄重的仪式,表达对革命烈士的无限哀思和怀念。据不完全统计,清明节期间,仅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就接待悼念、参观人员6.3万余人。
故事:
14年陪伴烈属扫墓
4月3日,青岛公交集团电车分公司二路队“姐妹班”的5位成员搀扶着88岁的烈属王勋大娘来到青岛烈士陵园的英名碑前,向王大娘的父亲王柏坪烈士敬献了鲜花。2000年的清明节前夕,二路队从报纸上看到征集志愿者与烈属结对子的消息,马上报名,并与家住临邑路4号的烈属王勋大娘结成了帮扶对子。从那以后每年的清明节前后,二路队的职工便会陪同王勋大娘及其家人来扫墓。就这样,班组成员坚持了14年。二路队“姐妹班”班长董文香告诉记者,每次陪王大娘扫墓,都会听到许多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的感人事迹,感动之余,大家也倍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统计:
6.3万人前往悼念
4月1日,民政部正式公布《烈士公祭办法》,首次对烈士祭祀活动予以规范。办法明确了公祭活动的主体、时间、场所、参加人员以及具体程序等,还规定烈士公祭仪式一般应按9道程序进行,并对重大庆典日敬献花篮仪式的程序也作了具体规范。
记者了解到,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各烈士纪念场所都按照规范办法,通过多种形式,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的原则,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到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馆开展敬献花篮、瞻仰等烈士公祭活动,彰显了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观和价值导向。根据不完全统计,清明节期间,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共接待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近300个,瞻仰、参观人员6.3万余人。此外,到各区市烈士纪念馆、纪念雕塑、纪念亭、纪念碑、纪念塔等地瞻仰、悼念革命烈士的人员也络绎不绝。
同时,民政部门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上祭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浏览“中华英烈网”、“山东英烈网”、“青岛英烈网”祭奠烈士,开展网上献花、献挽联、网上征文等网上祭奠烈士活动,寄托哀思。
链接
我市有23941名烈士为国捐躯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各时期有23941名烈士为国捐躯。其中,有名烈士17139人,无名烈士6802人,目前全市共有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8处,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保护单位5处,县级以下保护单位11处。有1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主要包括纪念雕塑、纪念亭、纪念碑、纪念塔等。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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