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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列入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 提取2%费用预防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4-02-12 16:58:00

关键词: 青岛;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工伤险;预防

  大众网青岛2月12日讯记者 刘宇昕)今天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被确定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今后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我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左右的费用专门开展工伤预防。这标志着青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记者了解到,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工伤补偿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三大功能,只有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才是工伤保险工作的最终目标。此次我市被列为国家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事前的积极预防,促使用人单位落实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由“伤后保障”向“提前预防”的转变。

  根据人社部试点通知要求,我市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我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左右的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我市将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把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率高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优先作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对象,严格费用支付管理,注重宣传、培训的实效,着力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

  据了解,我市自开展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参保人数已经达到228.3万人,每年为近万名工伤职工支付待遇3.76亿元。同时,我市在保证工伤待遇发放的情况下,实行工伤康复制度,建立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康复工伤职工5507人次,支付康复费用6211万元,促进工伤职工更好地回归岗位、家庭和社会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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